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92.“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表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的光照。这从“降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降临”是指祂经由流注的同在,因而祂的降临;主的这次降临由“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来表示。耶和华以一种外在形状显现在这些人面前,因为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感知到祂的同在;事实上,他们的内在缺乏良善和真理,使得主与其他人能存在于其中(8787节)。那时的光照由“在众百姓眼前”来表示,因为“眼”在内义上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这种感知天堂之光;所以“在眼前”是指光照。“眼睛”是指理解力,它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参看4403-4421, 4523-4534节)。
1874.在与善灵交谈时,我说,圣言中的许多事物,甚至比任何人所能相信的还要多的事物,是照着表象和感官错觉来说的,如:耶和华向恶人发怒,发震怒、烈怒;以摧毁和灭绝他们为乐,甚至杀害他们。但圣言之所以说这些话,是为了避免打碎人们的自我错觉和恶欲,从而把它们转向新的方向。因为不说让别人明白的话,也就是不根据表象、错觉和谬论说话,就像把种子撒在水里,并且就是在说会立刻被拒绝的话。尽管如此,照着表象和错觉所说的这些话仍可以充当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总体器皿,因为一些真理可以被引入它们。首先是这一真理:一切事物皆来自主;接着是这一真理:主虽允许事情发生,但一切邪恶皆来自魔鬼灵;然后是这一真理:主规定并安排,邪恶应当转变为良善;最后是这一真理: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因此,字义随着上升而逐渐消失,并变得属灵,然后变得属天,最后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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