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62.“神所说的话”之所以表示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是因为十条诫或十诫,以及随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和命令的律例,是诸如不仅为了地上的人,还为了天上的人的那类真理。一切话,也就是来自主的一切真理不只是为了世人,同时还为了天使,因为它们穿过天堂,由此传到地上。但它们在天上听上去不像在地上,因为在那里,它们以属灵的形式存在,而在地上,则以属世的形式存在。至于那些处于属灵形式的事物与那些处于属世形式的事物相比,其性质如何,这从圣言的一切细节,无论内在意义上的还是外在意义上的,明显看出来。内在意义上的事物是属灵的,但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事物是属世的。后者适合世人,而前者适合天上的天使。
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神性本身所差遣的圣言从祂经由天堂传到地上。当它抵达地上时,就是适合人类的真理,人类活在尘世和肉体事物当中。而在天上,它适合天使,天使活在属灵和属天事物当中。圣言因具有这样的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属天堂和神性之物在里面。这一真相从十诫很清楚地看出来。谁都能看出,这些诫命是地上众所周知的那类律法;如当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以色列民族仅凭属世之光可能早就知道这些律法;因为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耶和华却亲自降临来宣布它们,并且是从直烧到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事物要多于显现在文字上的;也就是说,它们包含诸如同时为了天堂并充满天堂的那类真理。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神性。这一切表明为何圣言是神圣的,以及当如何理解圣言的一点一画,甚至每个小角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路加福音16:17)。因此,十诫在灵义上的性质,也就是它们在天上的性质可见于下文。
10633.“我要在你众百姓面前行奇事”表一部圣言,为教会提供,神性在其中每一个部分里面。这从“摩西的百姓”和“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的百姓”是指教会所在的地方,因为教会要建立在他们当中;耶和华将要做的“奇事”是指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中的神性事物。因为圣言对这方面是一个奇迹,即:它在一点一划上都是神性。那里的每一个词都对应于某种属灵事物,这属灵事物可以说就隐藏它里面,因为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它的属灵内涵就在天使面前变得显而易见。此处的情况是这样: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与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这包括一切词语。此外,圣言是以这种方式写成的:它里面在句子中接连出现的词语体现了一系列属灵事物,这些属灵事物只向那些熟悉对应关系的人显现。神性之物便以这种方式隐藏在圣言中;圣言由此而变得属灵,甚至它也被称为属灵的。因此,这就是此处“奇事”所表示的,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要在这个人民当中写成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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