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62.“神所说的话”之所以表示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是因为十条诫或十诫,以及随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和命令的律例,是诸如不仅为了地上的人,还为了天上的人的那类真理。一切话,也就是来自主的一切真理不只是为了世人,同时还为了天使,因为它们穿过天堂,由此传到地上。但它们在天上听上去不像在地上,因为在那里,它们以属灵的形式存在,而在地上,则以属世的形式存在。至于那些处于属灵形式的事物与那些处于属世形式的事物相比,其性质如何,这从圣言的一切细节,无论内在意义上的还是外在意义上的,明显看出来。内在意义上的事物是属灵的,但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事物是属世的。后者适合世人,而前者适合天上的天使。
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神性本身所差遣的圣言从祂经由天堂传到地上。当它抵达地上时,就是适合人类的真理,人类活在尘世和肉体事物当中。而在天上,它适合天使,天使活在属灵和属天事物当中。圣言因具有这样的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属天堂和神性之物在里面。这一真相从十诫很清楚地看出来。谁都能看出,这些诫命是地上众所周知的那类律法;如当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以色列民族仅凭属世之光可能早就知道这些律法;因为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耶和华却亲自降临来宣布它们,并且是从直烧到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事物要多于显现在文字上的;也就是说,它们包含诸如同时为了天堂并充满天堂的那类真理。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神性。这一切表明为何圣言是神圣的,以及当如何理解圣言的一点一画,甚至每个小角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路加福音16:17)。因此,十诫在灵义上的性质,也就是它们在天上的性质可见于下文。
关于眼睛和光与大人的对应关系(续)
4523.凡对空气和声音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知道,耳朵的形成完完全全是为了适应它们改变的性质,以致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就对应于这类改变。凡懂得有关大气和光的知识之人都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以这种方式形成是为了让它对应于这些的改变。耳朵与眼睛如此完美地与它们相对应,以致凡藏在空气和声音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耳朵这个有机体上;而凡藏在大气和光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眼睛这个有机体上。
因此,凡研究过解剖学和物理学的人都能通过研究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感觉和运动器官,连同一切内脏,皆对应于自然界中所存在的各种事物;所以,整个身体是由自然界中最秘密的事物构成的,它的形成取决于它们秘密的作用力和它们神奇的流入方式。这就是为何古人把人称为小世界或小宇宙。
这些事情的人也能知道,凡存在于这个世界和自然系统中的东西,都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先于它自己的某种事物产生的;而这在先的某种事物也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更在先的某种事物产生的,依此类推,一直回归到那首先者,随后的事物皆依次从祂产生。它们因从祂产生,故也从祂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由此可知,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直到其最末后的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从首先者那里产生,还从首先者持续存在。因为除非每一个事物不断产生,并且有一个从首先者那里延伸并与首先者联结的持续联系,否则,它就会瞬间崩塌并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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