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65.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参看8853-8858节)可以看出当如何理解“普遍掌权”,即: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就是那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观念和意愿的每个渴望中的东西,因而是构成他的实际心智或生命的东西。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应当是主,因为在天上的天使里面普遍掌权的,是主,因此可以说他们在“主里面”。当他不仅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还喜欢如此相信时,主就开始在一个人里面掌权。天使不仅相信,还发觉就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生命是在他们里面的主的生命。他们意愿的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他们理解力的生命则是来自主的信之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当说到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祂自己就是天堂时,是什么意思。当主在一个教会成员那里,如在天上的天使那里一样普遍掌权时,主就在与他同在的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中,就像心脏在一切血管里面一样,因为它们从心脏获得自己的来源,以及作为它们生命的血液。
另外,要进一步知道,与一个人同在的灵人的种类或天使的种类取决于在他里面普遍掌权之物的性质。原因在于,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每个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8853-8858节)。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和一切满足,哪怕是在思想其它事的时候,皆源于它。因为与他同在的天使和灵人就住在它里面,可以说有一个居所;他们的欢喜流入这个人,并产生他的快乐和满足。此人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它的源头,因为人不知道他的生命是流入的,也不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构成他的生命,或当某种东西触及他生命的这个核心时,效果就像视觉对象触及瞳孔的效果;也就是说,当视觉对象是美丽的时,效果就是快乐;当它们丑陋的时,则是痛苦。之所以用“普遍”这个术语,是因为它必然包含整个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因此,普遍掌权的,是那存在于每个个体部分中的东西(参看1919e, 5949, 6159, 6338, 6482, 6483, 6571, 7648, 8067节)。
8234.“以色列人却走在海中间的干地上”表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安全通过这地狱,没有受到侵扰。这从前面的解释(8185节)清楚可知,那里有类似的话。说“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是用来表示属灵教会;因为属灵教会成员首先处于真理之良善,然后处于良善之真理。事实上,他们一开始行善是因为真理规定应当行善;因此,他们出于对真理的服从行事;但他们后来行善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这时,他们出于良善看见并实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一个属灵教会成员在从主接受一个新意愿,也就是在重生之前,是出于对真理的服从而实行真理;但重生之生则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并且这时,对他来说,真理变成了良善,因为它现在属于他的意愿。事实上,出于服从行事就是出于理解力行事;而出于情感行事就是出于意愿行事。这也是为何那些出于服从行真理的人是外在教会成员,而那些出于情感行真理的人是内在教会成员。由此明显可知,当说到“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时,所指的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