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99.“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表神性所在的地方和来自祂的流注。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此处由“地”所表示的天堂(参看8898节),因此,“耶和华神”是指那里的神性,“赐”是指流注;因为总体上天堂与所有人,以及具体的每个人都是接受来自神性的流注的。尊敬父母这一诫命表示这些事,这看起来很奇怪,因为它们与字义相去甚远。但要知道,十诫既是世人,也是天上之人的生活准则。字义或外在意义是为了世人,灵义或内义是为天上的人;因此,这两层意义,即外在和内在意义,是为了那些在世上的时候也在天堂里的人,也就是为了那些照着教义的真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十诫也是为了天上的人,这一点从圣言中一切事物的内义,以及这一事实清楚看出来: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自己所说的话不仅是为了世人,或世界,也是为了天使,事实上是为了整个天堂。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经天堂,并向下传到世人那里。主亲自从西乃山上所说的这十条诫就是这种情况。
由于这些诫命的宣布不仅是为了世人,还为了天上的人,所以这二者对它们的理解不可能是一样的。如这条诫命就是这样,即:当尊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耶和华神所赐他们的地上得以长久。因为在天上,父母和孩子不像地上那样聚在一起;因此在那里,主取代了“父”,祂的国取代了“母”。他们的日子得以长久也不可能是指着天上的人说的,因为他们永远住在那里。那里的“地”也不能理解为这条诫命所指的迦南地,而要理解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由于“父母”表示主及其国度,所以这条诫命按顺序是第四条诫命,在神圣性上超越接下来的几条诫命。敬拜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诫命是第一和第二条诫命,因为这是最神圣的诫命。接下来是安息日的诫命,因为这条诫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然后是尊敬父母的诫命,因为这条诫命表示对主的爱,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爱。由于这条诫命表示这些事,所以蔑视父母被列为“流人血”(以西结书22:6, 7)所表示的罪行之一;因此,顽梗悖逆的儿子要用石头打死(申命记21:18-21)。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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