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906

8906.不可偷盗表

8906.不可偷盗表不可将人的属灵良善或财产从他那里夺走,不可将属于主的事物归于自己。这从“偷盗”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盗”是指从某人那里夺走属灵良善或财产。“偷盗”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财物和财富在灵义上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总体上构成信和仁,也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属灵生命的一切。因此,从某人那里夺走这些东西就是“偷盗”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于一切属灵良善,也就是信和仁的一切,完全来自主,绝非来自人,故“偷盗”还表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凡如此行的人还被称为“贼和强盗”: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进出,找到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 2, 9, 10)

“从门进羊圈”是指从主进入,因为主是“门”,如祂自己所说的;“羊”是指那些拥有仁,由此拥有信的人。当这些人承认,信和仁的一切皆来自祂,或说祂是构成信和仁的一切的源头时,他们就是从主进入的;因为这时,这些从祂流入。但将它们归于其他人,尤其归于自己,就是把它们夺走,因而是“杀害、毁坏”它们。将属于主的东西完全归于自己的人还认为功德在于行为中,认为自己是公义的(参看1110, 1877, 2027, 2273, 2340, 2373, 2400, 3816, 4007e,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这就是灵义上的“偷盗”,当世人在圣言中读到“偷盗”时,天上的天使就会想到这层含义;因为天使完全在一个属灵层面上理解圣言。

在何西阿书,“贼”具有同样的含义:

我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贼人到来,强盗成群包围房子。他们所行的现在缠绕他们,都在我面前;他们以自己的恶行使君王欢喜,用自己的虚谎叫首领喜乐。(何西阿书7: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它前面有火吞噬,它后面有火焰燃烧;地在它面前如伊甸园,它后面却有荒凉的旷野。它的形状如马的形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山顶上跳跃,如战车的响声。它们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如同盗贼。大地将在祂面前震动,诸天将要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约珥书2:1-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凉,这时虚假闯入并摧毁真理;这些虚假就是“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难道会没有人想知道为什么经上说“耶和华的日子将如马的形状”、那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大地将要震动,诸天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对内义一无所知,从心里对圣言的神圣性产生怀疑的人会说,这些纯粹是没有任何神的东西隐藏在里面的简单话;他或许还会声称这些话毫无意义,没有价值。但相信圣言是最神圣的,因为它是神性,而且还知道有一个论述教会、天堂和主自己的内义之人,则会声称其中的每一个词都有自己的分量。因此,下面对这段经文中的词句表示什么给出一个简要的解释。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教会的末后状态或末期,这时不再有任何真理,相反,虚假取代了真理;“它前面吞噬的火”是指对邪恶的欲望;“它后面燃烧的火焰”是指由此而来的对虚假的欲望;“马的形状”是指出于虚假如同出于真理那样进行推理的理性能力;“奔跑的马兵”是指推理者;“战车”是指支持虚假的教义事物;“城”是指教义本身;“它们所蹿上的墙”是指一种虚假的本质;“它们所爬进的房屋”是指一个人的意愿;“他们进来所经由的窗户”是指理性概念;“盗贼”是指夺走真理的虚假;“在祂面前震动的大地”是指教会,“将要颤抖的诸天”也是;“日”是指对主之爱;“月”是指对主之信,当它们不再显现时,经上说它们“昏暗”;“星星”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这些认知或知识不再从信和爱,因而从天堂拥有光,这一点由“它们不再发光”来表示。由此可见这些话总体上是什么意思,以及那日或教会的末后状态在哪层意义上被称为将要“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即:那时,正是虚假将要占据整个人,占据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夺走一切真理和良善。俄巴底亚书中的“盗贼”具有类似含义:

主耶和华对以东说,盗贼若来到你那里,或倾覆的人趁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 5)

撒迦利亚书(5:1-4)、诗篇(50:18-20)、马太福音(6:19, 20)中的“盗贼”或“偷窃的人”具有类似含义。

由于主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都建立在存在于天堂的秩序律法之上,也就是说,它们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存在和本质,所以关于盗贼所制定的律法也是如此,如这一律例:人若偷牛并卖了,就要赔五只,四羊赔一羊(出埃及记22:1);还有这些律法:

盗贼若闯进来被击打,那人是没有流人血之罪的。若太阳已经出来,就有流人血之罪了。贼必要赔还或被卖。若发现他所偷的在他手下,他就要加倍赔还。(出埃及记22:2-4)

出埃及记:

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下,必要把他处死。(出埃及记21:16)

申命记:

若遇见人从以色列人中窃取他弟兄中的一个灵魂,卖了他从他身上谋利,那贼就必处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24:7)

“以色列人中的人”在内义上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和良善(5414, 5879, 5951);因此,“窃取以色列人中的人”是指把这些夺走,“卖他”是指疏远或扔掉它们,以及使它们陷入奴役的状态。事实上,信之真理和良善因来自主,故处于自由的状态,唯独事奉主;但当它们被扔掉或疏远时,就陷入奴役的状态,因为它们事奉爱自己或爱世界的某种邪恶,因而事奉某种肉体情欲。上述(申命记24:7中的)律法便源于这一点,并与其相对应;由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从自由变成了奴役,因而从活的变成了死的,所以作为后果的惩罚就是“死”。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9684

9684.“把灯台安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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