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3340.这光的反面是黑暗,这热的反面是寒冷。地狱灵就住在这黑暗和寒冷中。他们的黑暗是他们所接受的虚假的产物,他们的寒冷是他们的邪恶的产物。他们离真理越远,他们的黑暗就越大;他们离良善越远,他们的寒冷就越大。当一个人被允许瞥见这些地狱灵所在的地狱时,他们生活所在的漆黑云雾就会显现。当有任何气息从这云雾中发出时,从虚假散发出来的疯狂和从邪恶散发出来的仇恨就会被感知到。有时他们的确获得一种光,但这是一种骗人的光;它类似沼泽的光,并且他们一看见真理之光,它就向他们熄灭,变成黑暗。有时他们也得到热,但这热就像肮脏澡堂里的热;然而,他们一感觉到一丝良善,这热就向他们变为寒冷。有一个灵人被送入笼罩地狱灵的黑暗云雾,好叫他自己发现那里的人是何情形;但主通过天使保护他。他从那里和我说话,声称那里攻击良善和真理,尤其攻击主的狂怒如此之大,以致他震惊这狂怒竟能被顶住。因为地狱灵只呼吸各种仇恨、报复、和杀戮,并如此激烈地这样行,以至于渴望毁灭宇宙中的所有人。因此,除非主不断驱逐他们的狂怒,否则整个人类必灭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