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920

8920.“求你和我

8920.“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表接受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他们将服从这种形式的真理。这从“说话”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说话”是指流注和交流(2951, 3060, 4131, 5481, 5797, 6228, 7270, 8128节),因而也指接受,因为所流入并交流的东西被接受;要说话的摩西是指在天堂之下与天堂里的神之真理结合的从神来的真理,因而是指主与百姓之间的中间人(8760, 8787, 8805节)。正因如此,“摩西”在此是指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
至于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要知道,当神之真理如圣言那样经由众天堂降至世人这里时,它在下降的过程中经历调整,以适合所有人,既适合天上的人,也适合地上的人。不过,神之真理在从众天堂所处的形式完全不同于它在世上所处的形式。在众天堂,真理就是诸如存在于圣言内义中的那个样子;而在世上,它是诸如显现在圣言字义中的那个样子。事实上,在众天堂本身,它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以一种形式存在,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则又以一种形式存在。神之真理所取的形式,也就是对它的觉知、思维和言论,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此超越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以致它在这层天堂是不可理解的;它是如此神圣,无与伦比。因为它包含了无数在第二层天堂无法表达的事物;它纯由爱所固有的情感所经历的状态变化构成。然而,神之真理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所取的形式同样超越它在第一或最低层天堂所取的,更是超越神之真理在世上所取的形式。正因如此,在那些天堂所讲的东西,都是诸如人类心智从来不曾察觉,任何耳朵也从未听闻过的那种东西,正如那些被提入天堂的人通过经历所知道的那样。
不知道这一点的人以为天上的人和地上的人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以同样的方式说话。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一个人的内层比他的外层处于更高的状态,或说属于更高层的存在;也不知道天上的人之思维和言语是属天和属灵的,而地上的人之思维和言语是属世的,这二者之间的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关于这些言语类型,可参看前文1634-1650, 1757-1759, 1876, 2157, 2472, 2476, 3342-3345, 4104, 4609, 5225, 5287, 6040, 6982, 7002, 7089, 7131, 7191, 7381, 8343, 8733, 8734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神之真理或圣言若不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它若高于人们觉知水平,就不会进入理解力,因而不会进入信。这就是为何神之真理以圣言在文字上所取的形式被赋予人类;因为它若以它在天堂所处的形式出现,就不为任何世人所理解;并且一旦有人看见它并注意到它里面的内容,它就会被扔到一边,因为它不会落入诸如属于属世之光的那类事物中。此外,它将充满绝无可能进入人的任何思维观念的那类奥秘,因为它们与通过外在感官从世界衍生出来的表象和幻觉完全格格不入;更不用说隐藏在这些奥秘里面,且若不通过天上的光和火焰的状态变动和变化就无法表达的多重系列的深层奥秘,而天使的言语和思维就是通过这些状态的变动和变化而得以进行的。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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