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25.“并且对祂的惧怕可以在你们面前,使你们不致犯罪”表随之对神性的神圣敬畏和由此而来的对属灵生命的保存。这从“对神的惧怕”、“面”和“不致犯罪”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如下文所述;“面”是指内层(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4797, 5102, 5585, 5592节),因此,“对祂的惧怕在你们面前”是指在一个人内层中的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不致犯罪”是指对属灵生命的保存,因为属灵生命是通过不犯罪而得以保存的。“犯罪”是指故意并出于意愿去做和思想邪恶和虚假,因为凡故意并出于意愿所做的事,都是从心里发出来并污秽这个人的(马太福音15:11, 17-19),因而是除灭与他同在的属灵生命的东西(8910节)。至于圣言中“对神的惧怕”所表示的神圣敬畏,要知道,这种惧怕是爱,是小孩子对自己的父母、父母对自己的小孩子,以及配偶对彼此的那种爱,他们害怕做出任何令人不快的事,因而害怕做出以任何方式伤害到爱的任何事。在人重生期间,这种惧怕就被植入他的爱。由于这种惧怕符合他的爱,能存在于他的爱里面,事实上就存在于他的爱里面或与他的爱结合,所以它被称为神圣的敬畏;它是对犯罪或行事违背诫命,因而违背主的惧怕。不过,这种惧怕照着爱的质和量而因人而异(对此的说明可参看2826, 3718, 3719, 5459, 7280, 7788节)。
9196.“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表那些想要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必不受教义虚假或生活邪恶的侵扰。这从“寄居的”、“不可苦待”和“欺压”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的”是指想要在教会的事物上,因而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并且接受它们,照之生活的人(参看1463, 8007, 8013节),“寄居的”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以及生活(2025, 3672, 6095节);“不可苦待”当论及那些想要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时,是指不可用信之虚假进行侵扰;“欺压”当同样论及这些人时,是指不可用生活的邪恶进行侵扰。因为那些用虚假侵扰这些人的人就是苦待他们,而那些用邪恶侵扰他们的人就是欺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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