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28.“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表甚至属灵良善的真理与神之真理的结合。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挨近”和“幽暗”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在天堂之下与天堂里的神性之真理结合的神之真理,因而是指一种中间类型的真理(参看8760, 8787, 8805节),因此是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这种真理是在天堂之下的神之真理,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就处于这种真理,而摩西作为该教会的首领则代表这真理(7041节);“挨近”是指结合,因为挨近神性就是与祂结合;“幽暗”是指存在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中间,以及摩西被立为其领袖的那百姓中间的神之真理。神之真理对这教会和百姓来说之所以是幽暗,是因为这二者在神之真理方面都未处于任何光。
首先,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以为他们处在光中。然而,就神之真理而言,他们其实处在模糊之中,甚至处在幽暗之中,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没有任何能使他们明白教会所说的是不是真理的内在觉知;他们知道它是真理,仅仅因为教会就是这么说的。凡教会所说的,他们都坚定接受,或自行确认,无论它是假是真。凡对神之真理缺乏任何内在觉知的人都陷入幽暗,或也可说,神性真理在他看来就是幽暗。例如,属灵教会成员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圣言内义的存在;即便他们相信它的存在,那也不是出于对事情就是如此的任何内在觉知,而是出于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说服。
另举一例。属灵教会成员会说,信是得救的唯一手段,甚至无需仁及其善行。他们之所以相信这一点,是因为教会就是这么说的。他们也没有达到这样一种觉知的亮光,以至于自己能看到信只存在于仁所在之地,或这一个属于那一个,如同婚姻中的配偶互相属于彼此;因此,仁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因为它与良善是一致的。这也表明属灵教会处于何等的模糊或幽暗之中。他们因处于这种幽暗之中,故将教会分为许多不同的教会,和关于信之真理的多种教义一样多;如果他们处在光中,这种情况将永远不会出现。因为处在光中的人从不怀疑,更不会否认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一切信之真理都建立在它们上面。同样,他也从不怀疑依赖于这条律法,并被称为信之真理的其它一切真理。这些事在前面有更清楚的说明(2708, 2715,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246, 6289, 6427, 6865, 6945, 7233节)。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连智慧的第一道门槛,或那些属于属天教会之人所在的第一道光线都达不到(参看2718, 3833, 6500节)。
经上说摩西在挨近神时进入幽暗的另一个原因是,摩西作为一个领袖代表以色列和犹太人民,而他们在内在真理上陷入如此的幽暗,以至于完全不知道它们;因为他们认为敬拜的一切和一切神性事物都在于外在事物。这就是为何对他们来说,神性是幽暗;因为众所周知,神性从不住在黑暗或幽暗中,而是住在光中,因为神性就是光本身。因此,当神性被称为“幽暗”时,它是相对于那些没有住在任何光中的人来说的;事实上,构成天堂之光的神性真理向他们只显为这种黑暗;因为他们不信神性真理,甚至否认它们。神性照着各人生活和信仰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因此,祂向那些住在光中的人显为光,向那些住在幽暗中的人显为幽暗。以色列和犹太人民就具有这种品质(参看3479, 3769, 4281, 4293, 4307, 4314, 4316, 4433, 4680, 4825, 4832, 4844, 4847, 4865, 4903, 6304节);并且主在西乃山上照着他们的品质而向他们显为烟、密云、幽暗(1861e, 6832, 8814, 8819节)。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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