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939

8939.“我必到你

8939.“我必到你那里赐福给你”表那时神的同在,以及流注。这从“到某人那里”和“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这话由耶和华来说时,“到某人那里”是指同在(参看5934, 6063, 6089节);当由耶和华来说时,“赐福”是指被赐予信和仁(2846, 3406, 4981, 6091, 6099, 8674节),因而也指它们的流入,因为信和仁从主流入到一个人那里。这些事物就是内义上的“赐福”,因为它们就是那使人永远幸福快乐的东西。人活在世上时,他称那些使他暂时幸福快乐的东西为赐福,如财富和重要地位。然而,圣言内义上所指的事物并不是暂时的事物,而是永恒的事物,暂时的事物与之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暂时之物和永恒之物之间没有比例关系;甚至几千年或几百万年与永恒之物之间也没有比例关系,因为这些年数都有结束的时候,而永恒之物则没有结束的时候。因此,永恒之物是永有的;事实上,没有穷尽的事物是永有的,因为它从无限的神那里拥有自己的存在,时间上的无限者就是那永恒者。但相对来说,暂时之物不是永有的,因为当它抵达终点时,它就不再存在。由此也明显可知,“赐福”在灵义上是指从神性那里拥有存在在自己里面的事物,因而指那些构成永生的事物,进而是指那些属于仁和信的事物。
世俗福分与永恒的天上福分相比,什么也不是,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教导了这一点: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马太福音16:26)
但沉浸于世俗和尘世事物中的人不明白这句话;因为世俗和尘世事物窒息了它,使得他甚至不相信永生的存在。
然而,我可以肯定地说,人一死就在来世,作为一个灵人生活在灵人中间;那时,在他自己和那里的其他人看来,他似乎和世人完全一样,具有各种感觉,无论内在还是外在的(1881节)。因此,我也可以说,肉体的死亡只不过是抛弃了那些能使人在世上提供服务、发挥作用的事物;此外,死亡本身是生命的一种延续,只不过是在另一个世界而已;这个世界不为尘世肉体的眼睛所见,然而在那里却能看见比世上的正午之光还要亮一千倍的光。我从多年来,并且现仍在继续的活生生的经历知道这一切,故郑重声明这一点。我与几乎所有我在世上曾经认识并且已经死去的人在他们去世后的两三天交谈过,现在还在和他们说话。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对于他们原先根本不信死后生命的延续感到极为愤慨。我与他们的交谈不只是一天,而是成年累月。我还被允许见证把他们要么带到地狱,要么带到天堂的相继或逐步发展的生命状态。所以,凡想要永远幸福快乐的人,都要让他知道并相信,他死后会活着;要让他思想并牢记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还要让他知道并相信,圣言是教导一个人当如何在世上生活才能永远幸福快乐的唯一教义。

属天的奥秘 #10047

10047.“洒在坛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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