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939

8939.“我必到你

8939.“我必到你那里赐福给你”表那时神的同在,以及流注。这从“到某人那里”和“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这话由耶和华来说时,“到某人那里”是指同在(参看5934, 6063, 6089节);当由耶和华来说时,“赐福”是指被赐予信和仁(2846, 3406, 4981, 6091, 6099, 8674节),因而也指它们的流入,因为信和仁从主流入到一个人那里。这些事物就是内义上的“赐福”,因为它们就是那使人永远幸福快乐的东西。人活在世上时,他称那些使他暂时幸福快乐的东西为赐福,如财富和重要地位。然而,圣言内义上所指的事物并不是暂时的事物,而是永恒的事物,暂时的事物与之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暂时之物和永恒之物之间没有比例关系;甚至几千年或几百万年与永恒之物之间也没有比例关系,因为这些年数都有结束的时候,而永恒之物则没有结束的时候。因此,永恒之物是永有的;事实上,没有穷尽的事物是永有的,因为它从无限的神那里拥有自己的存在,时间上的无限者就是那永恒者。但相对来说,暂时之物不是永有的,因为当它抵达终点时,它就不再存在。由此也明显可知,“赐福”在灵义上是指从神性那里拥有存在在自己里面的事物,因而指那些构成永生的事物,进而是指那些属于仁和信的事物。
世俗福分与永恒的天上福分相比,什么也不是,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教导了这一点: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马太福音16:26)
但沉浸于世俗和尘世事物中的人不明白这句话;因为世俗和尘世事物窒息了它,使得他甚至不相信永生的存在。
然而,我可以肯定地说,人一死就在来世,作为一个灵人生活在灵人中间;那时,在他自己和那里的其他人看来,他似乎和世人完全一样,具有各种感觉,无论内在还是外在的(1881节)。因此,我也可以说,肉体的死亡只不过是抛弃了那些能使人在世上提供服务、发挥作用的事物;此外,死亡本身是生命的一种延续,只不过是在另一个世界而已;这个世界不为尘世肉体的眼睛所见,然而在那里却能看见比世上的正午之光还要亮一千倍的光。我从多年来,并且现仍在继续的活生生的经历知道这一切,故郑重声明这一点。我与几乎所有我在世上曾经认识并且已经死去的人在他们去世后的两三天交谈过,现在还在和他们说话。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对于他们原先根本不信死后生命的延续感到极为愤慨。我与他们的交谈不只是一天,而是成年累月。我还被允许见证把他们要么带到地狱,要么带到天堂的相继或逐步发展的生命状态。所以,凡想要永远幸福快乐的人,都要让他知道并相信,他死后会活着;要让他思想并牢记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还要让他知道并相信,圣言是教导一个人当如何在世上生活才能永远幸福快乐的唯一教义。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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