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41.“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建它”表它绝不是自我聪明的产物。这从“凿过的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凿过的石头”是指诸如出于自我聪明的那类事物,因为“石头”是指真理(参看8940节);凿刻或塑造它们表示产生或孵化真理,或更确切地说,看似真理、出于自我,也就是出于自我聪明的那类观念。因为凡由自我或自我聪明所产生或孵化的东西都从人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这种生命根本不是生命,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210, 215, 694, 874-876,874-876, 987, 1047, 5660, 5786, 8480节);而不是从自我,而是从神那里所获得的东西则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因为一切生命皆来自神,或说神是一切生命的源头。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源于真理的对主的敬拜,因为“石坛”表示这种敬拜(8940节)。
激发对主的敬拜的真理唯独取自圣言,因为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有来自神的生命在里面。当真理取自人的自我时,它们以凌驾于世界上所有人之上的等级和显赫,以及超越所有人的世俗财物和财富为关注的目的。因此,它们含有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因而含有整体上的一切邪恶(7488, 8318节)。但源于圣言的真理以永生为关注的目的,含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里面,因而含有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当真理从自我或自我聪明产生或孵化出来时,它们就是管辖来自神的真理的主人,因为它们利用后者确认或强化自己。但情况应该反过来,也就是说,来自神的真理当掌权成为主人,而来自自我聪明的真理当成为仆人。自我或自我聪明的产物虽名为真理,其实并不是真理;它们只是外表看似真理,因为它们通过利用圣言的字义和推理而被造得看似真理;内在其实是虚假。至于这些事物是什么,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8932节)。
世上有两种出于自我聪明的宗教表象。一种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其中是一切的宗教表象;在圣言中,这种宗教表象被称为“巴别塔”(Babel)。它内在由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是亵渎的,而外在则由于圣言而是神圣的,人们利用圣言来强化或确认自己的观念。另一种是自然之光在其中是一切的宗教表象;具有这种宗教的人不承认他们所不理解的任何东西为真理。一些属于这种表面宗教的人承认圣言,然而却利用它来强化或确认自己的观念,因而对待圣言如自己的奴仆。然而,有些人则不承认圣言;相反,他们认为神性在于自然界;事实上,他们在其中观看的光,是自然界的光,只在自然界里面闪光,无法被天堂之光光照,变得更加明亮,因为他们抛弃圣言,而圣言是一切光照的源头。那些属于这两种宗教表象的人则在地狱,因为他们缺乏天上的生命;他们之所以不能接受天上的生命,是因为他们已经将圣言抛在一边。他们当中那些已经利用圣言来强化或确认自己观念的人,从心里认为圣言一文不值;但鉴于它在普遍民众当中具有大权威、大权柄,所以他们以这种方式利用它来为自己服务,好叫他们自己的聪明所孵化的虚假观念能由此得以验证、强化。由此可见“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建坛”在灵义上表示什么。
在以下经文中,“凿过的石头”也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的东西:
这众百姓,就是以法莲和撒马利亚的居民,都要知道,他们凭骄傲自大的心说:砖墙塌了,我们却要用凿过的石头建筑。(以赛亚书9:9, 10)
耶利米哀歌:
我哀哭呼求;祂使我的祷告不得上达,祂用凿过的石头挡住我的道;祂翻转我的路。(耶利米哀歌3:8, 9)
阿摩司书:
你们践踏被压碎的,向他勒索麦子;你们用凿过的石头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阿摩司书5:11)
在这些经文中,“凿过的石头”表示诸如自我的聪明在信仰问题上所产生的那种事物。
由于“凿过的石头”表示这些事物,故以色列人过了约旦河之后在迦南地首先建造的祭坛,是由未凿过的石头建的;因为越过约旦河代表引入主的国度,这种引入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论到这个祭坛,经上在约书亚记中如此记着说:
约书亚在以巴路山上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筑一座坛,照耶和华仆人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话,是用人没有动过铁器的整石头筑的坛。(约书亚记8:30, 31;申命记27:1-8)
耶路撒冷的殿同样是用未凿过的整石头建的。论到这个殿,经上在列王纪上中如此记着说:
论到这殿本身,建殿的时候,是从那里所来的整块石头建的;当建的时候,在殿里没有听见锤子、斧子和别样铁器的响声。(列王纪上6:7)
因为主的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殿代表主,主自己在约翰福音(2:19, 21, 22)教导了这一点;之所以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是因为那里教导的是神性真理;这也是为何它是用石头建的;因为“石头”表示神性真理(8940节);这还解释了为何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石头”(6426节)。
由此可见石坛表示什么,殿的石头表示什么,以及未凿过的整块石头表示什么,即:宗教要由源于主,因而源于圣言的真理形成,不可由自我聪明形成。出于自我聪明的真理在以赛亚书中是如此被描述的:
匠人铸造雕像,金匠用金包裹,为它铸造银链。他寻找熟练的匠人,预备雕像。(以赛亚书40:19, 20)
“雕像”表示出于自我或人自己的某种宗教虚构物,它被立起来当作神性之物被敬拜(参看8869节);“匠人”表示那些出于自我孵化并产生的事物;他“用金包裹”、“铸造银链”、“寻找熟练的匠人”描述了他们试图使这些事物看似真理。
又:
制造雕像的尽都虚空他的同伴都必羞愧!匠人们不过是人。他用火钳塑造铁器,用锤打出形状,用他有力的膀臂锤成;他制作木块,拉出线绳,用直尺做记号。他把它作成角,用圆规画出模样,仿照男人的体态,照着人的美丽,作成它,好住在房屋中。(以赛亚书44:9, 11-13)
这段经文也描述了出于自我聪明的宗教虚构物。类似的话出现在耶利米书:
列族的风俗是虚空的。他从森林中砍伐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他们用银用金妆饰它,用钉子和锤子钉稳它。(耶利米书10:3, 4)
以及何西阿书:
现今他们犯罪越来越多,用银子为自己做铸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做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何西阿书13:2)
“偶像”、“外邦的神”、“铸像”和“雕像”表示由自我聪明所孵化,而非源于圣言的宗教虚构物,自我的产物不是别的;因为它们本身是死的,尽管被当作活的来崇拜。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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