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92.出埃及记21:7-11.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就要许她赎身”表疏远这些真理。“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主人若以诡诈待她”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以至于能与其结合。“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表不剥夺“饮食”所表示的内在生命,也不剥夺“衣服”所表示的外在生命,因而不剥夺“好合的事”所表示的结合。“若不向她行这三样”表剥夺这些东西。“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表疏远那属灵真理,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
7766.“我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这从“再一样的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再一样的灾殃”是指荒凉的最后阶段。临到埃及的灾殃表示荒凉的相继状态,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最后阶段是诅咒,即对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一点从下文可以看出来;因为在埃及杀死长子表示对这信的诅咒;“死亡”是指诅咒,“长子”是指信。当信的事物被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就说信受到诅咒。当用来支持这些虚假和邪恶时,信的事物就投奔到它们那一边,变成认可它们的一种手段。这就是那些既在教义上,也在生活上将信与仁分离之人的情形。而事实上,这些人没有信,只有诸如对属于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他们把这种知识称为信。这就是被诅咒之信的意思。此外,信的事物与虚假并邪恶已在自己里面结合的人在经历荒凉的各个阶段之后,就会陷入诅咒。对他们的诅咒因他们所散发的腐烂、恶臭而变得可以感知,比那些不具有信之事物的人所散发出来的还要难闻。特殊和一般的情况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恶灵靠近有仁爱存在的天堂社群,该社群的居民就会明显闻到他所散发的恶臭。他们在特殊情况下也是这样,也就是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就是信的事物,与诸如属于地狱的那类事物在一个人里面共存的情况下。由此明显可知,“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示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因为“法老”代表那些已经成为侵扰者的人,在此代表那些正受到诅咒的人;“埃及”表示属世心智(5276, 5278, 5280, 5288, 5301, 6147, 6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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