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5219.“看哪,是个梦”表在这种模糊中。这从“梦”的含义清楚可知,“梦”是指一种模糊状态(1838, 2514, 2528, 5210节)。之所以用“模糊”这个词,是因为真理已被驱逐;事实上,哪里没有真理,哪时就有模糊。天堂之光唯独流入真理,因为天堂之光是从主所接受的神性真理,是居于天使和灵人,以及世人当中的真理之源头;或说居于天使和灵人,以及世人当中的真理是附属的光。它们是附属的光;但它们通过存在于这些真理里面的良善而从神性真理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因为真理若非植根于良善,也就是说,若非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就无法从神性获得任何光。它们通过良善获得光,因为良善就像火或火焰,真理就像这火所发出的光芒。在来世,没有良善的真理虽然发光,但所发的光就像冬光;当天堂之光来临时,这光就转化为黑暗。
由此明显可知,“模糊”在此是什么意思,即当好的记忆知识被没有用处的记忆知识驱逐时的一种属世状态。像这样的模糊能接受总体的启示(5208, 5218节),但由虚假所造成的模糊绝不能接受任何启示;因为虚假具有大量遮挡天堂之光的黑暗,由此造成无法被光照的模糊,除非这些虚假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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