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01.“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这从“照规矩”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照规矩”是指具有同样的权利,因为“规矩(judgment,即典章)”表示诸如存在于代表性教会所在文明状态下的一种外在真理或一种权利(8972节);“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2362, 3024, 3963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因为“婢女”表示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8993节),因而是一种不纯正的情感,直到她要么与她的主人,要么与主人的儿子订婚。但当她订婚时,也就是当这种情感与“主人”和“儿子”所表示的属灵真理结合时,它就变得像一种纯正的情感;因为这时,属世层已经服从于属灵真理,当它服从时,就不再被自己引导,而是被它所服从的属灵真理引导。正因如此,属世层变得像属灵层,因为它与属灵层行如一体;而且这时属灵真理所拥有的生命进入属世层,并赋予它生命。但与婢女的订婚或结合不同于与一个女儿的结合,因为后一种结合发生在内在人中,而前一种结合发生在外在人中。
4052.此外,脑与大人的对应关系是这样:那些其最初意图指向良善的人与脑中那些系初始物、被称作腺体或皮质的部分相关系;而那些其最初意图指向真理的人则与脑中那些从这些初始物发出、被称作纤维的部分相关联。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与右侧脑相对应的,是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意愿,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意愿之人;而与左侧脑相对应的,则是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理解,并由此处于对它们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在天上,那些在主右手边的人所行的良善源于意愿;而那些在主左手边的人所行的良善则源于理解或认知。前者就是那些所谓的属天之人,后者则是那些所谓的属灵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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