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007

9007.“打人以致

9007.“打人以致他死的”表对信之真理的伤害和随之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丧失。这从“打”、“人”、“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通过虚假伤害(参看7136,7146节);“人”是指信之真理,如下文述;“死”是指属灵生命的丧失(5407,6119,7494节);在内在意义上并非表示其它生命,但在外在意义上则表示属世生命。对信之真理的伤害之所以会导致属灵生命的毁灭,是因为与真理合一的良善构成属灵的生命,因此当真理被夺走时,良善,因而属灵的生命就会倒在地上。
“人”之所以表示信之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不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人或这个人的任何东西上,只集中在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也就是说,不去想象任何实际的人(4380e,8343,8985节)。因此,凡在圣言中提到“(男)人”的地方,他们都不会思想“(男)人”,因为一个(男)人(a man)就是一个人(a person);相反,他们会思想使他成为一个(男)人的心智能力,即理解的能力。他们思想这种能力时,就会思想信之真理,因为信之真理属于心智的这种能力,不仅光照它,还形成它。正因在天上,当提到“(男)人”(a man [vir])时,他们会思想某人的理解能力,所以当提到“人”(a human being [homo])时,他们便思想他的意愿能力;因为人(human being)之所以为人(a human being),凭的是意愿,而“(男)人”(man [vir])之所以为(男)人(man [vir]),凭的是理解力。由于意愿才是真正的人(a human being)自己,故“人”(a human being)表示爱之良善,因它属于、完善并构成意愿。“(男)人”(a man)表示理解能,因而表示信之真理(参看158, 265, 749, 1007, 2517, 3134, 3309, 3459, 4823, 7716节);而“人”(a human being)表示爱之良善(768, 4287, 7523, 8547, 8988节)。

属天的奥秘 #2083

2083.“你要给他

2083.“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表示神性理性,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他的“名”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从以撒的代表可知:如前面各处所说的,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内在人,而以撒代表主的理性人,雅各则代表主的属世人。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祂的理性人因从祂的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成孕(参看1896, 1902, 1910节),故是祂的神性与人性合一的产物。因此,“以实玛利”所代表的第一理性是人性,但通过主变成了神性,然后由“以撒”来代表。其次,从他名字的含义可知:以撒因“笑”而得名;而“笑”在内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情感属于理性,如前所示(2072节),因此,以撒这个名在此表示神性理性。
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变成神性,因而不但将理性变成神性,还将祂的内在和外在感官部分,由此将身体本身也变成神性。祂以这种方式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前面已经说明,不仅理性,而且感官部分,因而整个身体也都变成神性和耶和华(1414, 1428节)。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唯独祂带着身体从死里复活,以其整个神性和整个人身或人性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表示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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