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1.“就是那月的二十七日”表示神圣之物。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因为它是一个复合数,是三的立方,也就是说,三乘三得九,九再乘三就得出二十七。因此,这个数字的主要因子是三。这就是上古之人计算数字的方式,他们只是用它们来表示真实事物。“三”和“七”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之所以如此,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是,主在第三天复活。主的复活本身包含了一切神圣和所有人的复活。这就是为何在犹太教会,这个数字具有代表性,又为何在圣言中,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在天上也一样,那里不会想到任何数字;他们不会想到三和七,而是对复活和主的降临有一个总体的神圣观念。
“三”和“七”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摸了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那人到第三天要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凡人摸了被剑刺死的,或是死尸,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他要洁净那人,那人(不洁之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民数记19:11-12, 16, 19)
这些事物都是代表,也就是说,外在事物表示内在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如:一个人若摸了死尸、被刺死的、人的骨头,或坟墓,必不洁净。这一切事物在内义上都表示人自己的事物,这些事物都是死的、亵渎的。用水洗澡,到了晚上就洁净的要求也是代表;第三天和第七天同样是代表;它们表示神圣之物,因为在这些日子,他将被洁净,从而干净了。
论到那些与米甸人打仗回来的人,同样的用法出现了,他们被告知:
你们要在营外驻扎七日,凡杀了一个灵魂的,和凡摸了被杀之人的,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洁净自己。(民数记31:19)
如果这只是一个仪式,第三日和第七日不是神圣或洁净的代表和象征,那么它将是个死物,就像没有一个原因的东西,像没有一个目的的一个原因,或一个与其原因分离,其原因与其目的分离的事物,因而决不是神性。“第三日”代表并象征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主降临西乃山很清楚地看出来。对此,经上如此吩咐: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往百姓那里去,叫他们今天明天分别为圣,又叫他们洗衣服,到第三天要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0-11, 14-15)
出于同样的原因,约书亚在第三天过约旦河:
约书亚吩咐,你们要走遍营中间,吩咐百姓说,当预备食物,因为三日之内,你们要过这约旦河,进去得这陆地为业。(约书亚记1:11; 3:2)
“过这约旦河”代表以色列人或重生之人被引入主的国;领他们进去的约书亚代表主;这事发生在“第三天”。由于第三天是神圣的,和第七天一样,所以经上规定,第三年应是十一奉献年,在这一年,百姓要通过仁爱的行为显示自己的神圣(申命记26:12-15);“十一”代表余剩,这些余剩因唯独属于主,故是神圣的。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明显代表主的埋葬和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2:40)。
“三”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西阿书6:2)
此处“第三天”也表示主的降临和祂的复活。撒迦利亚书:
全地其中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熬炼他们,如熬炼银子,试炼他们,如试炼金子。(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三分之一”或三表示神圣之物。三分之一和三涉及同样的事物,三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也是如此,如在本节经文,因为三是二十七的立方根。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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