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1.“就是那月的二十七日”表示神圣之物。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因为它是一个复合数,是三的立方,也就是说,三乘三得九,九再乘三就得出二十七。因此,这个数字的主要因子是三。这就是上古之人计算数字的方式,他们只是用它们来表示真实事物。“三”和“七”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之所以如此,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是,主在第三天复活。主的复活本身包含了一切神圣和所有人的复活。这就是为何在犹太教会,这个数字具有代表性,又为何在圣言中,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在天上也一样,那里不会想到任何数字;他们不会想到三和七,而是对复活和主的降临有一个总体的神圣观念。
“三”和“七”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摸了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那人到第三天要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凡人摸了被剑刺死的,或是死尸,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他要洁净那人,那人(不洁之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民数记19:11-12, 16, 19)
这些事物都是代表,也就是说,外在事物表示内在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如:一个人若摸了死尸、被刺死的、人的骨头,或坟墓,必不洁净。这一切事物在内义上都表示人自己的事物,这些事物都是死的、亵渎的。用水洗澡,到了晚上就洁净的要求也是代表;第三天和第七天同样是代表;它们表示神圣之物,因为在这些日子,他将被洁净,从而干净了。
论到那些与米甸人打仗回来的人,同样的用法出现了,他们被告知:
你们要在营外驻扎七日,凡杀了一个灵魂的,和凡摸了被杀之人的,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洁净自己。(民数记31:19)
如果这只是一个仪式,第三日和第七日不是神圣或洁净的代表和象征,那么它将是个死物,就像没有一个原因的东西,像没有一个目的的一个原因,或一个与其原因分离,其原因与其目的分离的事物,因而决不是神性。“第三日”代表并象征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主降临西乃山很清楚地看出来。对此,经上如此吩咐: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往百姓那里去,叫他们今天明天分别为圣,又叫他们洗衣服,到第三天要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0-11, 14-15)
出于同样的原因,约书亚在第三天过约旦河:
约书亚吩咐,你们要走遍营中间,吩咐百姓说,当预备食物,因为三日之内,你们要过这约旦河,进去得这陆地为业。(约书亚记1:11; 3:2)
“过这约旦河”代表以色列人或重生之人被引入主的国;领他们进去的约书亚代表主;这事发生在“第三天”。由于第三天是神圣的,和第七天一样,所以经上规定,第三年应是十一奉献年,在这一年,百姓要通过仁爱的行为显示自己的神圣(申命记26:12-15);“十一”代表余剩,这些余剩因唯独属于主,故是神圣的。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明显代表主的埋葬和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2:40)。
“三”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西阿书6:2)
此处“第三天”也表示主的降临和祂的复活。撒迦利亚书:
全地其中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熬炼他们,如熬炼银子,试炼他们,如试炼金子。(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三分之一”或三表示神圣之物。三分之一和三涉及同样的事物,三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也是如此,如在本节经文,因为三是二十七的立方根。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2775.“往摩利亚地去”表示试探的地方和状态,这从“摩利亚地”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显然,“摩利亚地”表示试探的地方,因为亚伯拉罕被吩咐到那里把他儿子献为燔祭,从而经历了最大程度的试探。耶路撒冷,就是主自己经历最大程度试探的地方,也在摩利亚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大卫在摩利亚山上建造祭坛,后来所罗门也在那里建造圣殿,如从历代志清楚看到的:
所罗门就在耶路撒冷、向他父大卫显现的摩利亚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场上、大卫预备的地方,开工建造耶和华的家。(历代志下3:1; 对比历代志上21:16-28与撒母耳记下24:16-25)
这足以清楚表明,关于献以撒为祭所讲述的这些细节都代表主;否则,这事可能在亚伯拉罕当时逗留的地方就发生了,并且他不会被吩咐从那里起行,走了将近三天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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