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3519.“从那里给我牵两只肥美的母山羊羔来”表示这良善的真理,或这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如下文所述。之所以有“两只”,是因为和理性层一样,属世层里面也有属于意愿的事物和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在属世层中,属于意愿的事物是快乐,而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是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两者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必须结合在一起。
至于“母山羊羔”表示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山羊羔”和“母山羊”的地方看出来。要知道,从真正意义上说,圣言中所提到的一切温驯、有用的牲畜都表示良善的属天事物和真理的属灵事物(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 2179, 2180, 2781, 3218节)。由于属天事物或良善各种各样,因而属灵事物或真理各种各样,所以这一种牲畜表示这一种,那一种牲畜表示那一种,也就是说,每一种牲畜都具有与众不同的含义。“羊羔”具有一种含义,“山羊羔”又具有一种含义,而“母绵羊”、“母山羊”、“公绵羊”、“公山羊”、“小公牛”或“公牛”则各具有另一种含义;“马”和“骆驼”也具有另一种含义。鸟又具有不同的含义;而海兽,如“鲸鱼”和“鱼”同样具有不同的含义。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良善和真理的属,比任何人所能数算的还要多,尽管当提到属天之物或良善,以及属灵之物或真理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任何复合体,倒像是一个单一实体。然而,这两者何等复杂,也就是它们的属何等数不胜数,可从关于天堂的阐述(3241节)看出来,大意是:天堂照着属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信之真理的属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此外,良善的每一个属和真理的每一个属都有无数的种,每一属的社群都被划分为这无数的种;而每一种又以同样的方式被划分为亚种。
良善和真理最综合的属就是献为燔祭和祭牲的动物所代表的。由于这些属彼此截然不同,所以经上明确规定了人们要献上这种动物,而不是那种动物;如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公羊羔和母羊羔,以及公山羊羔和母山羊羔;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公绵羊和母绵羊,以及公山羊;但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牛犊、小公牛和公牛;以及鸽子和斑鸠(922,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218节)。至于“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什么,这可从献上它们的祭祀,以及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绵羊羔”和“母羊羔”表示内在人或理性人的纯真,“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因而表示真理及其良善。
“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之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也与少壮狮子并绵羊在一起;小孩子要牵引它们。(以赛亚书11:6)
这论及主的国和那里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不害怕邪恶,也就是不惧怕地狱,因为他们与主同在。“绵羊羔”和“山羊羔”表示那些拥有纯真在里面的人,这些人是最安全的,故首先被提到。
当埃及一切头生的都被击杀时,百姓被吩咐要杀一只无残疾的公羊羔,从羊群、绵羊羔或山羊羔里取,并取点血涂在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免得毁灭者以灾殃击杀他们(出埃及记12:5, 7, 13)。“埃及头生的”表示被灭绝的爱与仁之良善(3325节);“绵羊羔”和“山羊羔”是指纯真的状态;那些处于这些状态的人是安全的,不受邪恶伤害。事实上,天上的所有人都通过纯真的状态而受到主的保护。这种保护由杀绵羊羔或山羊羔,并将血涂在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来代表。
当耶和华通过一位天使向人显现时,这人要献上一只“母山羊羔”,免得死亡,如基甸在看到祂时所行的(士师记6:19),玛挪亚也是(士师记13:15-16, 19)。他们之所以要向上一只山羊羔,是因为耶和华或主无法向任何人显现,甚至无法向天使显现,除非祂所显现给的那个人处于纯真的状态。因此,主一同在,人就被带入纯真的状态,因为主通过纯真进入,甚至对天上的天使来说也是如此。鉴于这个原因,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有些纯真,正如主在福音书中所说的(马太福音18:3; 马可福音10:15; 路加福音18:17)。当耶和华显现时,人们以为若不献上这样的燔祭,自己就会死,这一点可见于士师记(13:22-23)。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本身(参看2736节),所以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习俗:男人要带着一只母山羊羔去见他的妻子,如我们所读到的参孙(士师记15:1),以及与他玛同寝时的犹大(创世记38:17, 20, 23)。“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纯真,这一点也可从赎愆祭清楚看出来,一个人若误犯了罪,就要献赎愆祭(利未记1:10; 4:28; 5:6)。误犯的罪就是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无知之罪。这一点同样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神性条例清楚看出来:
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家中。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记23:19; 34:26)
此处“地里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的家中”表示童年初期或婴孩时期的纯真状态;“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示他们不可毁灭童年初期或婴孩的纯真。这就是它们的含义,所以在这两处经文中,这个条例紧随那个条例而来。从字义上看,它们似乎完全不同;但从内义上看,它们却连贯在一起。
如前所述,“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纯真,所以经上还吩咐要用母山羊毛织帐幕以上的幔子(出埃及记25:4; 26:7; 35:5, 6, 23, 26; 36:14),以表明其中所代表的一切圣物都从纯真获得它们的本质。“母山羊毛”表示存在于无知中的纯真的最末或最外层,就是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种;“帐幕的幔子”在内义上就表示外邦人。由此明显可知,雅各的母亲利百加吩咐雅各去牵的“两只肥美的母山羊羔”所表示的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是什么,又具有什么性质,即:它们是属于纯真,或童年初期或婴孩的真理,也由以扫要带到他父亲以撒那里的事物来表示,如前所述(3501, 3508节)。事实上,它们不是这些真理,而是最初看似是。正因如此,雅各利用它们来冒充以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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