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77.“他必缴纳赎命罚金”表悔改的痛苦经历。这从“赎”的含义清楚可知,“(救)赎”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东西以取代它,以便它能被释放。“(救)赎”具有各种含义,至于这些含义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954, 2959, 2966, 6281, 7205, 7445, 8078-8080节)。“赎命”(the redemption of the soul,即灵魂的救赎)之所以表示悔改的痛苦经历,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从诅咒中释放出来。不过,一个人若不移走邪恶,就无法从诅咒中被释放出来,而移走邪恶若不通过涉及生活改变的实际悔改,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事通过属灵的试探发生,这些试探就是“悔改的痛苦经历”。从诅咒中释放出来,或也可说,从罪中释放出来就是移走邪恶,而移走邪恶通过涉及生活改变的悔改实现(参看8389-8394, 8958-8969节);这一切通过试探实现(8959-8969节)。
3074.至于这三节经文在内义上包含什么,这从所给出的解释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然而,由于这些事是碎片化的,所以贯穿它们的思路无法看出来,除非我们把这些碎片收集起来,把它们看成一个完整观念,同时人的注意力从字义上挪开。只要我们的注意力停留在字义上,那么字义不仅使我们的完整观念或思维混乱,还使我们的心智存有怀疑;心智越怀疑,就越笼罩在模糊之中。此处扼要描述了真理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出现,即从这些知识或事实中被提升,从属世人中出来进入理性人,并变成理性真理(对主来说,则变成了神性)的过程。主的情况是这样:神性之爱流入人身或人性,并激发出拥有纯真在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这流注光照了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并且那里要被提升到理性心智,并在此与神性之爱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也变得可见。下文会更详细地描述这一过程。然而,凡不知道一切事物,甚至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通过爱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感的流注而被组织安排的人,对前面和此处所阐述的事都没有任何概念,即便有,也只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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