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77.“他必缴纳赎命罚金”表悔改的痛苦经历。这从“赎”的含义清楚可知,“(救)赎”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东西以取代它,以便它能被释放。“(救)赎”具有各种含义,至于这些含义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954, 2959, 2966, 6281, 7205, 7445, 8078-8080节)。“赎命”(the redemption of the soul,即灵魂的救赎)之所以表示悔改的痛苦经历,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从诅咒中释放出来。不过,一个人若不移走邪恶,就无法从诅咒中被释放出来,而移走邪恶若不通过涉及生活改变的实际悔改,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事通过属灵的试探发生,这些试探就是“悔改的痛苦经历”。从诅咒中释放出来,或也可说,从罪中释放出来就是移走邪恶,而移走邪恶通过涉及生活改变的悔改实现(参看8389-8394, 8958-8969节);这一切通过试探实现(8959-8969节)。
3494.“就叫了他大儿子以扫来”表示对属世层的良善或生活良善的情感。这从“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以扫”是指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对此,参看3300, 3302, 3322节)。属世层的良善因出现在情感和生活中,故是对属世层的良善或生活良善的情感,在此由以扫来代表。对属世层的良善和随之而来的生活良善的情感被称为“大儿子”;而对真理和随之而来的真理教义的情感则被称为“小儿子”。
对良善和随之而来的生活良善的情感是大儿子,也就是长子,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孩子首先处于良善,或起初良善在他们里面掌权,因为他们处于纯真的状态,爱父母或保姆的状态,以及与其他玩伴相互仁爱的状态;因此,对每个人来说,良善才是长子或头生的。当一个人还是一个小孩子时,这良善便在这种状态下在他里面培育,并留在他身上;因为凡在幼年时期所吸收的东西都会进入生命;它因持续存在而变成生活的良善。事实上,一个人若缺乏诸如他从童年初期所获得的那种良善,就不会是一个人,而是比森林里的任何野兽都更野蛮。这良善的存在的确不明显,因为在童年初期所吸收的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表现为某种属世事物,这从走路和身体的其它动作,以及文明生活的礼仪,还有言谈和其它各种事足以清楚看出来。由此可见,良善就是“大儿子”,也就是长子或头生的;因此,真理是“小儿子”,或后出生的。因为孩子只有长成青少年,完全成年时才学习真理。
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就是“儿子”,也就是说,是理性人或内在人的儿子,因为凡出现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事物,都是从理性人或内在人流入的,也就是从那里出现和生出的。凡不是从那里出现和生出的,都不是活的或人性的;这就像是说身体和感觉没有灵魂也可以存在。这就是为何良善和真理都被称为“儿子”,事实上是理性的儿子。然而,产生并生出属世层的,并不是理性层,而是经由理性层进入属世层的流注,该流注来自主。因此,所有出生的小孩子都是祂的儿子;之后当他们变得有智慧时,他们仍是“小孩子”,也就是仍处于小孩子的纯真,孩子对父母(现在是主)的爱,以及对玩伴(现在是邻舍)的相互仁爱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们作为“儿子”来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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