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8.“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表示在该教会成员里面活过来的一切。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野兽”论及挪亚,就是现已重生的该教会成员,显然也论及接下来的事物,即“飞鸟、牲畜和爬行物”,因为经上说“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就是飞鸟、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爬行物”。在原文,严格来说,用于“野兽”的这个词表示生命或活物;但在圣言中,它既用来表示活物,也用来表示某种意义上并非活着的事物,或野兽。因此,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有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具有双重含义的原因在于,上古教会成员在主面前谦卑地承认自己不是活的,甚至不如牲畜,不过是野兽,因为他知道,人就自己或自我而言,就是这样。所以,这同一个词既表示活物,也表示野兽。
它表示活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诗篇:
你的野兽将住在其中(即神的产业中)。神啊,你必以你的良善使困苦人强健。(诗篇68:10)
此处由于他将住在神的产业中,所以“野兽”只表示重生之人,因而如此处的情形,表示这人里面的活物。又:
森林中的一切野兽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一切飞鸟,我都知道;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诗篇50:10-11)
此处“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也就是与神同在,表示重生之人,因而表示他里面的活物。以西结书:
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它的枝子上搭窝,田野所有的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产。(以西结书31:6)
这段经文论及属灵教会的形成,或将该教会描述为一株植物,所以这个词语表示该教会成员里面的活物。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与田野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何西阿书2:18)
这论及那些将要重生的人,约是与他们立的。事实上,“野兽”完全表示“活物”,甚至就连以西结所看到的基路伯或天使也被称为“四个野兽或活物”(以西结书1:5, 13-15, 19; 10:15)。
在圣言中,“野兽”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活物,或凶猛的野兽,这一点从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仅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诗篇:
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野兽。(诗篇74:19)
西番雅书:
这城何竟荒凉,成为野兽躺卧之地。(西番雅书2:15)
以西结书:
他们必不再作列族的掠物,地上的野兽也不再吞吃他们。(以西结书34:28)
又:
空中的一切飞鸟都要宿在它的废墟上;田野的一切野兽都要卧在它的枝条下。(以西结书31:13)
何西阿书:
在那里,我必像狮子吞灭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西结书:
我已将你给地上野兽、空中飞鸟作食物。(以西结书29:5)
这种用法经常出现。此外,犹太人因只停留于字义,将“野兽”理解为一头野兽,将“飞鸟”理解为一只飞鸟,故不想知道圣言的内层事物,更不愿承认它们,从而接受教导。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如此残忍、如此野蛮的动物,以致他们不喜欢埋葬在战场上杀死的敌人,而是喜欢将他们暴尸荒野,任飞禽、野兽吞食。这些事也表明野兽人是什么样。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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