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38.出埃及记22:4, 5.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放驮畜进去,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就必拿自己田地里最好的和自己葡萄园里最好的来赔偿。火若发出,烧着了荆棘,禾捆、站着的庄稼,或是田地,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偿。
“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表通过恶欲对教会良善和真理的剥夺。“放驮畜进去”表如果他做这事时几乎没有自我意识。“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表吞噬相互关联的良善。“就必拿自己田地里最好的和自己葡萄园里最好的来赔偿”表用仍完好无损的良善和真理来进行恢复。“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烧着了荆棘”表蔓延至虚假。“禾捆都烧尽了”表对已经领受的信之真理和良善所造成的伤害。“站着的庄稼,或是田地”表或对孕育过程中的信之真理和良善。“那点火的必要赔偿”表恢复通过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而被夺走的事物。
2628.“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以及“起名”、“儿子”和“为他所生”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天神性或神性良善,如前面多次论述的;“起名”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儿子”是指理性(参看2623节);“为他所生”是指从神性显现。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几句话向那些拥有内义的人揭示了三个奥秘:第一,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本身显现,如本节进一步所论述的;第二,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祂出生,因此就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50; 3:16, 18, 35-36; 5:19-27; 6:69; 9:35; 10:36; 11:27; 14:13-14; 17:1; 20:31;同样在其它福音书);第三,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是耶和华的“名”,也就是祂的性质或品质(参看约翰福音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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