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1.“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表吞噬相互关联的良善。这从“荒凉”和“在别人的田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荒凉”是指通过恶欲剥夺,因而吞噬,如下文所述;“在别人的田地”是指相互关联的良善。“田地”表示教会,田里的庄稼表示良善(参看9139节);因此,“在别人田地”里的庄稼表示彼此相邻并相互关联的良善。因为与人同在的良善就像地上的世代,因而在亲近度和关联性上各不相同(9079节)。那些不在同一个屋檐下,或不在同一个家庭里,然而仍有联系的良善,就是“在别人的田地”所表示的。
“荒凉”之所以表示通过恶欲剥夺,从而吞噬,是因为在原文,用来指“荒凉”的那个词本义是指放火烧,因而也指吃和吞噬。由于这就是这个词的由来,所以此处“造成荒凉”表示通过恶欲所造成的吞噬;因为一个人里面的恶欲就是吞噬的火。每个人里面都有生命之火和生命之光;生命之火是他的爱,生命之光就是他的信。对良善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构成一个善人和一位天堂天使里面的生命之火;对真理的爱和对真理的信则构成他们里面的生命之光。但对邪恶的爱,也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则构成一个恶人和一个地狱灵里面的生命之火;对虚假的爱和信则构成他们里面的生命之光。然而,在圣言中,对邪恶的爱被称为“燃烧的火”,因为它燃烧并吞噬那些属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物。“燃烧的火”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1297, 1861, 5215, 9055节)。
在原文,这个词就表示通过恶欲吞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你们吞噬(放火烧了)葡萄园。(以赛亚书3:1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吞噬它(或使它燃起)。(以赛亚书30:33)
“一股硫磺”表示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虚假(2446节)。
以西结书:
以色列城的居民必出去点火烧武器,就是小盾大牌、弓箭、梃杖、枪矛;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甚至他们不必从田野捡柴,也不必从森林伐木。(以西结书39:9-10)
这段经文如此描述了通过恶欲对良善和真理的吞噬和荒凉。不过,若不知道“以色列城的居民”表示什么,以及“武器”、“小盾”、“大牌”、“弓箭”、“梃杖”、“枪矛”、“七年”、“田野的柴”和“森林的木”表示什么,谁会明白这一切?“居民”是指良善(参看2268, 2451, 2463, 2712节);“城”是指真理,因而指取自圣言的教义事物(2268, 2449, 2943, 3216, 4492节);“以色列”是指教会(4286, 6426, 6637节)。因此,“以色列城的居民”是指教会教义事物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已经变成邪恶和虚假的事物。“小盾”、“大牌”和“弓箭”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它们用来保护,以免受邪恶所生虚假的伤害(参看2686, 2709, 6421节);“梃杖”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4876, 7026节);“枪矛”同样表示能力,不过是更内在的能力;“七年”是指一个完全的状态,因而是指完全(6508, 8976节);因此,“烧火,直烧七年”是指通过恶欲完全吞噬;“田野的柴”是指教会的内层良善(3720, 8354节);“田野”是指教会(2971, 3766, 7502, 7571节);“森林的木”是指外层良善(3220, 9011e节)。知道这一切,就能知道上面这些预言描述了通过恶欲对教会一切事物的吞噬,直到内在和外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荡然无存,这由他们“烧火,直烧七年,甚至他们不必从田野捡柴,也不必从森林伐木”来表示。
在玛拉基书,同样的话还描述了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吞噬:
万军之耶和华说,看哪,那日临近,燃烧如火炉,一切狂傲的和一切行恶的,都必成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把他们吞噬(烧尽),不给他们留下一根一枝。(玛拉基书4:1)
“要来的日子”是指教会的末期,这时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将掌权,并吞噬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直到人的内在和外在里面无一物幸存。这些事由“不给他们留下一根一枝”来表示;良善的和真理的“根”存在于人的内在里面,“枝”存在于他的外在里面。由此明显可知,“荒凉”表示通过恶欲吞噬,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
5002.“(也不)和她在一处”表唯恐它由此与它成为一体。这从“和某人在一处”的含义清楚可知,“和某人在一处”是指更紧密的结合,或联结起来。“在”(being)表示存在联结,这是因为一个事物的实际存在是良善,一切良善皆从爱流出,爱本质上是属灵的结合或联结。因此,就至高意义而言,主被称为存在或耶和华,因为从爱或属灵的结合流出的一切良善皆源于祂。由于源于祂并通过接受而回到祂那里的爱,以及相爱使天堂构成一体,所以天堂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赋予它其“存在”(being)。如果爱与仁是教会的本质存在,教会也会是这样。因此,凡结合或联结不存在的地方,教会就没有存在;因为若非有某种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或使他们合为一体的事物存在,教会就会解体,不再存在。
如果人人都只为自己,不为别人,除非为自己的缘故,世间社会的情形也一样。若没有法律将社会成员联结起来,没有对丧失利益、地位、名声或生命的畏惧,社会就彻底分崩离析。这样一个社会的存在也是结合或联结,但仅仅是外在方面的;就内在而言,这种社会没有任何“存在”。因此,在来世,像这样的人都被关在地狱,在那里同样通过外在约束联结在一起,尤其通过恐惧。但是,每当这些约束被松开时,这一个就冲过去毁灭另一个,只渴望将别人彻底毁灭。天堂则不同,在那里,对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相爱从内在将天堂的成员联结在一起。当外在约束在那里被除去时,他们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他们因由此更近地被拉向来自主的神性存在,故从内在充满情感,并由此充满自由的感觉,因而充满蒙福、幸福和喜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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