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3.“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在此是指对邪恶的爱和对它的一种情感,如刚才所述(9141节)。之所以说“对邪恶的情感”,是因为情感是爱的延伸。“火”之所以表示由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来源于这种情感。事实上,当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火热的激情就会爆发,可以说在他里面燃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怒气或发怒被描述为“火”,经上说它“燃烧”;如以下经文:
从祂鼻孔有烟上腾;从祂口中有火喷出,连炭也因祂着起来。(诗篇18:8)
又:
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因为祂的怒气快要燃烧。(诗篇2:12)
以赛亚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恒之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同一先知书:
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他身上;在他四围使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放在心上。(以赛亚书42:25)
又: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像旋风,以祂怒气的猛烈施行报应,祂的斥责必在火焰中降临。(以赛亚书66:15)
申命记:
我回头观看,从山上下来,山被火烧着。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的怒气和烈怒,就甚害怕。(申命记9:15, 19)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用来描述“怒气”。“怒气”被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而事实上,它在人里面(5798, 6997, 8282, 8483节)。主在西乃山上照以色列人的性质而向他们显现,因而出现在火、烟和黑暗中(参看6832节)。不过,要记住,怒气就是从对邪恶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而热情则是从对良善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4164, 4444, 8598节)。因此,“火”也用来描述热情或妒忌,如在这些经文: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申命记4:24)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在我热情的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耶和华的热情或妒忌就是爱和怜悯,它之所以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招致对他们邪恶的惩罚时,这热情或妒忌在他们看来就像怒气(参看8875节)。
4322.今天的人们都以为人是通过精子和卵子自然产生的。这精子自创造之初就具有以这种形式将自身产出的能力在里面,先是在卵子中,接着在子宫里,然后自行存在,不再需要神性帮助将它产出。如今有这种信仰的原因在于,没有人知道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任何流注;这是因为,没有人想知道天堂的存在。学者们无论私下还是公开聚会时,还在彼此讨论到底有没有地狱,因而有没有天堂。由于对天堂心存怀疑,所以他们也无法接受有关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流注的任何观念。然而,这流注却产生了地上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尤其动物王国的事物,特别是人里面的事物,并把它们以取决于其功用的形式联结起来。因此,他们也无法得知天堂与人存在任何对应关系;更不知道这种对应关系具有这样的性质:他里面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每一个最小细节皆通过这流注而存在,也通过它而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因而保持联系和形式就是不断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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