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3.“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在此是指对邪恶的爱和对它的一种情感,如刚才所述(9141节)。之所以说“对邪恶的情感”,是因为情感是爱的延伸。“火”之所以表示由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来源于这种情感。事实上,当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火热的激情就会爆发,可以说在他里面燃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怒气或发怒被描述为“火”,经上说它“燃烧”;如以下经文:
从祂鼻孔有烟上腾;从祂口中有火喷出,连炭也因祂着起来。(诗篇18:8)
又:
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因为祂的怒气快要燃烧。(诗篇2:12)
以赛亚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恒之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同一先知书:
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他身上;在他四围使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放在心上。(以赛亚书42:25)
又: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像旋风,以祂怒气的猛烈施行报应,祂的斥责必在火焰中降临。(以赛亚书66:15)
申命记:
我回头观看,从山上下来,山被火烧着。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的怒气和烈怒,就甚害怕。(申命记9:15, 19)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用来描述“怒气”。“怒气”被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而事实上,它在人里面(5798, 6997, 8282, 8483节)。主在西乃山上照以色列人的性质而向他们显现,因而出现在火、烟和黑暗中(参看6832节)。不过,要记住,怒气就是从对邪恶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而热情则是从对良善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4164, 4444, 8598节)。因此,“火”也用来描述热情或妒忌,如在这些经文: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申命记4:24)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在我热情的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耶和华的热情或妒忌就是爱和怜悯,它之所以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招致对他们邪恶的惩罚时,这热情或妒忌在他们看来就像怒气(参看8875节)。
8094.“虽然那里近”表虽然它首先出现。这从“近”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分离之信时,“近”是指它首先出现。有必要简单解释一下当如何理解关于分离之信或唯信首先出现这个观点。生活的邪恶伴随着它自己的虚假,这虚假就隐藏在陷入生活邪恶的人里面,有时他意识不到虚假在他里面;不过,一旦他思想教会的真理,尤其当他思想得救时,这虚假就会出现,并清楚显明自己;他若不能否认真理本身,就是真理的一般方面,就会以适合自己邪恶的方式来解释它,从而歪曲它。因此,当他思想信和仁,也就是教会和得救的两个必不可缺的要素时,信立刻出现,但仁不会,因为仁反对生活的邪恶。结果,他也将仁抛到一边,只选择信。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是“近”的,但信之良善不近;也就是说,首先出现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许多虚假和错误的观点都是从这个错误和虚假的起点或原则接踵而来的,如:善行丝毫无助于得救;人的生活死后不会跟随他;那时人唯独凭恩典通过信得救,无论他在世上过着怎样的生活;最坏的罪犯也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凭信得救;邪恶能在一瞬间被抹除。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进入人的思维,并通过这虚假的起点或原则所确立的观念;它们以一个连续的链条从它延伸。但是,如果仁和生活是起点或第一个原则,那么看待这些观念的方式就会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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