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148

9148.出埃及记2

9148.出埃及记22:6-14.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贼若被抓住,就要加倍赔偿。贼若没抓住,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为一切过犯,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群中的一只,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就是这个;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人若将驴或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或任何牲畜,给同伴看守;牲畜或是死、或是折伤、或是被掳去,没有人看见,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另一个人不必赔偿。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偿物主。若被撕碎,他要带来当作证据,被撕碎的不必赔偿。人若向同伴借什么,所借的或折伤,或死,物主没有与它同在,借的人必要赔偿。若物主与它同在,他就不必赔偿;他若是雇工,就要为雇价而来。
  “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表记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与它们相一致的记忆知识。“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表从那里丧失它们。“贼若被抓住”表回想起。“就要加倍赔偿”表完全恢复。“贼若没抓住”表如果没有回想起被夺走之物。“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表良善的调查。“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群中的一只”表(向)良善或真理,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们的任何损失)。“为衣裳”表(向)感官真理(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的损失)。“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就是这个”表任何不确定的事。“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表通过真理所进行的调查和所作出的判定。“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表完全修正。“人若将驴或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或任何牲畜,给同伴看守”表记忆中的真理和良善,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以及那里属于对它们的情感的一切。“牲畜或是死、或是折伤”表丧失或伤害。“或是被掳去”表移除。“没有人看见”表心智没有意识到它。“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些事物的每一个方面所作的调查。“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表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另一个人不必赔偿”表没有造成伤害。“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表如果丧失了。“他就要赔偿物主”表恢复,以代替它。“若被撕碎”表如果造成了不该受责备的伤害。“他要带来当作证据”表确认这一点。“被撕碎的不必赔偿”表不会有惩罚。“人若向同伴借什么”表来自另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所借的或折伤,或死”表对它所造成的伤害,或它的灭绝。“物主没有与它同在”表如果这真理的良善没有与它一起存在。“借的人必要赔偿”表恢复。“若物主与它同在,他就不必赔偿”表如果真理之良善与它同在,就不必恢复。“他若是雇工”表如果为了自我的利益。“就要为雇价而来”表柔顺并服从。
  

属天的奥秘 #10143

10143.“作常献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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