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8.出埃及记22:6-14.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贼若被抓住,就要加倍赔偿。贼若没抓住,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为一切过犯,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群中的一只,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就是这个;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人若将驴或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或任何牲畜,给同伴看守;牲畜或是死、或是折伤、或是被掳去,没有人看见,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另一个人不必赔偿。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偿物主。若被撕碎,他要带来当作证据,被撕碎的不必赔偿。人若向同伴借什么,所借的或折伤,或死,物主没有与它同在,借的人必要赔偿。若物主与它同在,他就不必赔偿;他若是雇工,就要为雇价而来。
“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表记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与它们相一致的记忆知识。“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表从那里丧失它们。“贼若被抓住”表回想起。“就要加倍赔偿”表完全恢复。“贼若没抓住”表如果没有回想起被夺走之物。“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表良善的调查。“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群中的一只”表(向)良善或真理,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们的任何损失)。“为衣裳”表(向)感官真理(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的损失)。“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就是这个”表任何不确定的事。“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表通过真理所进行的调查和所作出的判定。“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表完全修正。“人若将驴或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或任何牲畜,给同伴看守”表记忆中的真理和良善,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以及那里属于对它们的情感的一切。“牲畜或是死、或是折伤”表丧失或伤害。“或是被掳去”表移除。“没有人看见”表心智没有意识到它。“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些事物的每一个方面所作的调查。“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表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另一个人不必赔偿”表没有造成伤害。“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表如果丧失了。“他就要赔偿物主”表恢复,以代替它。“若被撕碎”表如果造成了不该受责备的伤害。“他要带来当作证据”表确认这一点。“被撕碎的不必赔偿”表不会有惩罚。“人若向同伴借什么”表来自另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所借的或折伤,或死”表对它所造成的伤害,或它的灭绝。“物主没有与它同在”表如果这真理的良善没有与它一起存在。“借的人必要赔偿”表恢复。“若物主与它同在,他就不必赔偿”表如果真理之良善与它同在,就不必恢复。“他若是雇工”表如果为了自我的利益。“就要为雇价而来”表柔顺并服从。
8094.“虽然那里近”表虽然它首先出现。这从“近”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分离之信时,“近”是指它首先出现。有必要简单解释一下当如何理解关于分离之信或唯信首先出现这个观点。生活的邪恶伴随着它自己的虚假,这虚假就隐藏在陷入生活邪恶的人里面,有时他意识不到虚假在他里面;不过,一旦他思想教会的真理,尤其当他思想得救时,这虚假就会出现,并清楚显明自己;他若不能否认真理本身,就是真理的一般方面,就会以适合自己邪恶的方式来解释它,从而歪曲它。因此,当他思想信和仁,也就是教会和得救的两个必不可缺的要素时,信立刻出现,但仁不会,因为仁反对生活的邪恶。结果,他也将仁抛到一边,只选择信。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是“近”的,但信之良善不近;也就是说,首先出现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许多虚假和错误的观点都是从这个错误和虚假的起点或原则接踵而来的,如:善行丝毫无助于得救;人的生活死后不会跟随他;那时人唯独凭恩典通过信得救,无论他在世上过着怎样的生活;最坏的罪犯也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凭信得救;邪恶能在一瞬间被抹除。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进入人的思维,并通过这虚假的起点或原则所确立的观念;它们以一个连续的链条从它延伸。但是,如果仁和生活是起点或第一个原则,那么看待这些观念的方式就会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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