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8.出埃及记22:6-14.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贼若被抓住,就要加倍赔偿。贼若没抓住,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为一切过犯,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群中的一只,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就是这个;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人若将驴或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或任何牲畜,给同伴看守;牲畜或是死、或是折伤、或是被掳去,没有人看见,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另一个人不必赔偿。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偿物主。若被撕碎,他要带来当作证据,被撕碎的不必赔偿。人若向同伴借什么,所借的或折伤,或死,物主没有与它同在,借的人必要赔偿。若物主与它同在,他就不必赔偿;他若是雇工,就要为雇价而来。
“人若将银钱或器皿给同伴看守”表记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与它们相一致的记忆知识。“这东西从那人家里被偷去”表从那里丧失它们。“贼若被抓住”表回想起。“就要加倍赔偿”表完全恢复。“贼若没抓住”表如果没有回想起被夺走之物。“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表良善的调查。“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群中的一只”表(向)良善或真理,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们的任何损失)。“为衣裳”表(向)感官真理(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它的损失)。“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就是这个”表任何不确定的事。“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表通过真理所进行的调查和所作出的判定。“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同伴”表完全修正。“人若将驴或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或任何牲畜,给同伴看守”表记忆中的真理和良善,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以及那里属于对它们的情感的一切。“牲畜或是死、或是折伤”表丧失或伤害。“或是被掳去”表移除。“没有人看见”表心智没有意识到它。“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些事物的每一个方面所作的调查。“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表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另一个人不必赔偿”表没有造成伤害。“牲畜若真的他那里被偷去”表如果丧失了。“他就要赔偿物主”表恢复,以代替它。“若被撕碎”表如果造成了不该受责备的伤害。“他要带来当作证据”表确认这一点。“被撕碎的不必赔偿”表不会有惩罚。“人若向同伴借什么”表来自另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所借的或折伤,或死”表对它所造成的伤害,或它的灭绝。“物主没有与它同在”表如果这真理的良善没有与它一起存在。“借的人必要赔偿”表恢复。“若物主与它同在,他就不必赔偿”表如果真理之良善与它同在,就不必恢复。“他若是雇工”表如果为了自我的利益。“就要为雇价而来”表柔顺并服从。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3138.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对属世人的预备和光照,以便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可以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至于这预备和光照,情况是这样:有两种光形成人的聪明才智,即: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在来世,主就是众天使的太阳和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 1530节)。世界之光来自人用肉眼所看到的太阳和月亮。内在人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天堂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而外在人从世界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世界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天堂之光进入我们凭世界之光所看见的事物的流注产生光照,同时产生认识或感知:若存在对应,就是对真理的认识或感知;若不存在对应,就是对虚假而非真理的认识或感知。但光照和认识或感知是不可能的,除非情感或爱存在;情感或爱是属灵之热,并将生命赋予被光光照的事物。这好比阳光;赋予植物生命的,不是阳光,而是这光里面的热,这从一年四季明显看出来。
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则进一步描述了预备,即:天堂之光,也就是主的神性之光,流入主的属世人中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以便祂可以将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从那里带出来。因此,这真理要以通常的方式被带出来。所以主以通常的方式降世,好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祂愿意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出生,像其他任何人那样接受教导,像其他任何人那样重生;不同之处在于:人是从主重生的,而主不仅从祂自己重生祂自己,还荣耀祂自己,也就是使祂自己变成神性;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人通过仁与信的流注被新造,而主通过在祂里面并属于祂自己的神性之爱的流注被新造。由此可见,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或也可说,在人重生的过程中,如同在一个形像中那样可以看见(尽管是远远地看见)主荣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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