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5.“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这从“他没有把手伸向”和“同伴的财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他没有把手伸向”是指良善有没有使它们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同伴的财物”是指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因为被交付某人保管,却被偷去的银钱和器皿就是那“同伴的财物”所指的。“银钱和器皿”表示真理和记忆知识(参看9149节)。由此明显可知,“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示看看良善有没有使真理和记忆知识,就是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因而看看这些以前有没有进入良善,正如刚才所示(9154节)。“手”表示权柄或能力(That "the hand" denotes power, 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296, 6292, 7188, 7189, 7518, 7673, 8153节);“在手中”是指与某人同住并存在于他里面的东西(9133节)。
3868.“她又怀孕生子”表从外在之物到更内在之物的属灵孕育和生产。这从前面所述(3860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当从作为认知属性的记忆知识向着意愿,或从属灵的角度来说,从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向着仁爱发展时,可以说就是从外之物向着更内在之物发展。因为认知从意愿发出,并给予意愿某种可见形式;信也以同样的方式从仁发出,并给予仁某种外在形式。由此明显可知,认知是意愿的外在显现,信是仁的外在显现。或也可说,意愿是认知的内在实质,仁是信的内在实质。因此,从外在之物向更内在之物发展就是从认知中的信向意愿中的信发展,因而从信向仁发展。仁由“利未”来代表,如下文所述。
要知道,当区别于仁时,信这个词用来表示真理,如信之真理,或包含在名为使徒信经的信仰告白中的那类真理。这种用法符合这个词在教会中所具有的普遍意义,因为拥有对真理的信被认为是救恩经由其所出之信。少有人知道,信是信靠和信心,这些人当中更少有人知道,信靠或信心源于仁,并且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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