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6.“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这从“过犯”的含义清楚可知,“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因而伤害或除灭它的一切,因而是指对它造成的任何伤害和它的任何损失。在圣言中,邪恶(evils)有时被称为“罪”(sins),有时被称为“罪孽”(iniquities),有时被称为“过犯”(transgressions);但这几个术语的具体含义若不凭借内义,就不明显。那些违背信之真理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过犯”;那些违背信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孽”;那些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头两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而后一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败坏的意愿发出的。如在大卫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净,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承认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篇51:2, 3)
“罪孽”表示违背信之良善的邪恶;“罪”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由于“过犯”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因而凭信之真理被认识到了,所以经上说“我承认我的过犯”。
又: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和我的过犯。(诗篇25:6-7)
“罪”表示源于一个败坏的意愿的邪恶;“过犯”表示源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的邪恶。以赛亚书:
看哪,你们因罪孽被卖,你们的母亲因过犯被休。(以赛亚书50:1)
“罪孽”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真理的邪恶;“母亲”是指教会,当它背离信时,经上就说它被休。弥迦书:
这都因雅各的过犯,以色列家的罪。雅各的过犯是什么呢?岂不是撒马利亚?她是锡女子之罪的开始;以色列的过犯在你那里发现。(弥迦书1:5, 13)
此处“罪”同样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东西;“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东西;因为“撒马利亚”表示一个信被扭曲的教会,这段经文中的“以色列”也是。
“过犯”因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故也描述了“去到另一边”和“背叛”。在原文,这个词用来描述这些行为,这明显可见于大卫诗篇:
他们许多的过犯把他们逐出,因为他们背叛了你。(诗篇5:10)
当人们叛逃到另一边时,经上就用“背叛”这个词。以赛亚书:
你们岂不是过犯所生的儿女、虚谎的种呢?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在河中杀了儿女。(以赛亚书57:4-5)
“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过犯所生的儿女”是指摧毁信之真理的虚假;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虚谎的种”,因为“虚谎”表示虚假(8908节)。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以此在内义上表示出于虚假的敬拜,“神明”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青翠树”表示由于一种扭曲的理解力而对虚假的觉知(2722, 4552节);又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你在河中杀了儿女”,以此表示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灭绝;因为“杀”表示灭绝;“儿女”或“儿子”表示信之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2813, 3373节);“河”表示虚假(6693节)。
10057.“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表后续状态,就是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真理的状态。这从前后文清楚可知。前面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第二只公绵羊和用它充满手;最后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每日所献的羔羊燔祭。人在思考时若还有一点理性,谁看不出这些细节隐藏着天堂的奥秘在里面?否则,具有如此多仪式的祭牲和燔祭还能有其它解释吗?祭坛有必要浸满血吗?血有必要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垂、手上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吗?就祭牲而言,肠子、肝和肾上的脂肪,连同肾本身有必要烧在坛上,剩下的则用火烧在营外,或被吃掉吗?就燔祭而言,肠子和腿有必要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烧掉吗?第二只绵羊的几个部位有必要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而其它部位则被吃掉吗?凡愿意的人,就让他扪心自问,这类要求若不包含神圣的奥秘在里面,岂不纯粹是毫不重要的世俗问题?它们若包含神圣奥秘,就必完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在至高意义上则与主有关;因为唯独这些是神性,故是神圣的。人们若相信圣言是神圣的,并且在每一个部分上都是受神启发的,也必相信祭牲和燔祭中的每一个惯例都涉及并包含这种奥秘在里面。然而,世人绝无可能知道这些惯例里面涉及并包含什么,除非知道这类事物在天上表示什么。然而,唯独圣言的内义教导所表示的是什么,因为内义揭示对应关系。事实上,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因为前者凭后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但至于本章所描述的祭牲和燔祭里面包含什么,随着通过内义逐渐揭示出对应关系,这一切将会阐明。就一切神圣事物都是神性的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就代表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则是一个人的重生。关于祭牲和燔祭所吩咐的事充分描述了主之人身得荣耀和一个人重生的实际过程。为叫人们对这一过拥有某种概念,我通过诸如他们的心智能够理解的那类事物来解释它。众所周知,对眼所看见、耳所听见的事物的洞察从内在发生在一个人里面;这些事物可以说经由眼、耳从世界进入思维,由此进入理解力,因为思维属于理解力。它们若是此人所爱的那类事物,就会从那里进入意愿,然后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进入口中言语和身体行为。这就是这一切从世界经由内在人进入属灵人,又从那里出来进入世界的循环。然而,要知道,这个循环是从意愿,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至内在核心起始的,并且它从那里开始,在它的激励下走完整个过程。一个处于良善的人,其意愿是由主通过天堂来掌管的,尽管表面上看,情况不是这样。流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从而经由内在人进入外在人,而不是反过来;因为内在人在天堂,而外在人则在世界。
这个循环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故在人重生期间,他也照着这个循环重生,或说他的重生照着这个循环行进;当他已经重生时,他的生活和行为就照着它行进,或说他照着它生活和行事。因此,在一个人重生期间,构成其信的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被逐渐灌输;这些真理被植入其属世人的记忆。然后它们从这记忆转入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此人所爱的真理就变成其意愿的一部分。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意愿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为人的意愿构成他的实际生命;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情感、因而他意愿里面的仁和理解力里面的信的一部分。之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就成为此人言行的源头,或说,此人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说话和行事。他口中的话,以及身体行为从占据其意愿的仁而出来,并且二者都经由其理解力,因而经由其信而来。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重生的循环类似其生命总体上的循环;它同样通过来自天堂并始于主的一种流注而在意愿中开始。
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要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仁之良善通过信之真理掌管他言行的时候。因此,第一种状态是从世界经由属世人进入属灵人,从而进入天堂;第二种状态是从天堂经由属灵人进入属世人,从而进入世界。如前所述,属灵人或内在人在天堂,属世人或外在人在世界。这种循环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因而是其属灵生命的循环。关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可参看9274节所提到的地方。
从前面的说明可以对主之人身的荣耀获得某种概念;因为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故如前面经常说的,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由此明显可知,其荣耀的第一种状态就在于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第二种状态在于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动。因为天堂和教会皆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得以建立;教会里的所有人都通过这神性真理重生。这些就是本章论述的祭牲和燔祭,以及关于它们的仪式所描述的事。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用来描述第一种状态;用第二只公绵羊的几个部位“充满手”则用来描述第二种状态;而本章最后提到的小公牛的燔祭和每天所献的燔祭则用来表示这第二种状态的延续。
要知道,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不断进行的;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信之真理就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到何等程度;仁之良善也在何等程度上成为此人行为的源头,或说此人后来就在何等程度上出于仁之良善行动。对人来说,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不是摆脱它们,而是将它们移走或挪走(参看868, 887, 894, 929, 1581, 2269,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 9446-9451, 9938节)。但对主来说,这不是一种移走,而是一种抛弃,就是抛弃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从而完全、彻底地摆脱它们,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参看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预先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接下来所说的用第二只公绵羊的部位充满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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