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6.“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这从“过犯”的含义清楚可知,“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因而伤害或除灭它的一切,因而是指对它造成的任何伤害和它的任何损失。在圣言中,邪恶(evils)有时被称为“罪”(sins),有时被称为“罪孽”(iniquities),有时被称为“过犯”(transgressions);但这几个术语的具体含义若不凭借内义,就不明显。那些违背信之真理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过犯”;那些违背信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孽”;那些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头两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而后一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败坏的意愿发出的。如在大卫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净,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承认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篇51:2, 3)
“罪孽”表示违背信之良善的邪恶;“罪”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由于“过犯”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因而凭信之真理被认识到了,所以经上说“我承认我的过犯”。
又: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和我的过犯。(诗篇25:6-7)
“罪”表示源于一个败坏的意愿的邪恶;“过犯”表示源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的邪恶。以赛亚书:
看哪,你们因罪孽被卖,你们的母亲因过犯被休。(以赛亚书50:1)
“罪孽”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真理的邪恶;“母亲”是指教会,当它背离信时,经上就说它被休。弥迦书:
这都因雅各的过犯,以色列家的罪。雅各的过犯是什么呢?岂不是撒马利亚?她是锡女子之罪的开始;以色列的过犯在你那里发现。(弥迦书1:5, 13)
此处“罪”同样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东西;“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东西;因为“撒马利亚”表示一个信被扭曲的教会,这段经文中的“以色列”也是。
“过犯”因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故也描述了“去到另一边”和“背叛”。在原文,这个词用来描述这些行为,这明显可见于大卫诗篇:
他们许多的过犯把他们逐出,因为他们背叛了你。(诗篇5:10)
当人们叛逃到另一边时,经上就用“背叛”这个词。以赛亚书:
你们岂不是过犯所生的儿女、虚谎的种呢?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在河中杀了儿女。(以赛亚书57:4-5)
“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过犯所生的儿女”是指摧毁信之真理的虚假;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虚谎的种”,因为“虚谎”表示虚假(8908节)。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以此在内义上表示出于虚假的敬拜,“神明”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青翠树”表示由于一种扭曲的理解力而对虚假的觉知(2722, 4552节);又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你在河中杀了儿女”,以此表示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灭绝;因为“杀”表示灭绝;“儿女”或“儿子”表示信之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2813, 3373节);“河”表示虚假(6693节)。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3863.“因为她说,耶和华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预见,在内在意义上表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看见,在此表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如下文所述。前面的阐述表明,以雅各十二个儿子命名的十二支派表示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的全部事物,因而表示教会的全部事物;还表明,每个支派表示某种普遍划分,因而十二支派表示囊括和包含凡属教会的一切具体事物在里面的普遍划分,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属于主国度的一切事物。“流便”所表示的普遍划分是指,信是第一个普遍划分,这是因为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他必须首先学习并吸收信,也就是属灵真理的事物,他正是藉着信或真理的教义被引入重生。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凭自己不知道何为天上的良善,而是必须通过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教义学习它。信的一切教义皆视生命为目的,并且它因拥有生命,故也拥有良善,因为良善是生命的总括和实质。
古人争论的焦点就是谁是教会头生的,是信之真理还是爱之良善。那些认为信之真理是头生的之人通过外在表象争论,并确定这种真理是头生的,因为它是并应是首先要学习的,还因为人通过它被引入良善。但他们不知道,良善本质上是头生的,它被主通过内在人被注入,以便内在人能采纳并接受通过外在人被引入的真理。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良善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或真理若不经由良善而来,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以至于良善就是真理的灵魂,并将真理归为己有,以真理为衣,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由此可见,在人重生期间,从外在表象上看,真理占据第一位,可以说是头生的;尽管本质上良善占据第一位,是头生的,并且一旦人重生了,它就实实在在地占据第一位。这就是真相(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节)。
本章和此前几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的重生,此处的主题是它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的状态,故雅各的头生子,或流便以“耶和华看见”为名,“耶和华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源于主的信。就本身而言,信包括理解中的信和意愿中的信。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被称作认知中的信,而意愿真理则被称作意愿中的信。前者,就是认知中的信就是“流便”所表示的信,而后者,就是意愿中的信,则是“西缅”所表示的信。谁都能看出,认知中的信,或理解真理的能力先于意愿中的信,或实际意愿真理而来。因为当一个人不知道诸如天上良善之类的事物时,他必须首先知道它的存在,然后在能意愿它之前理解它是什么。
“看见”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看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内在人的看见无非是理解,这也是为何在日常用语中,理解被称作内视,并且光这个词就用来论及它,以及外视,并被称作智性之光(intellectual light)。“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内层认知除了以真理与良善为目标外,并没有其它目标,因为这些是信的目标。以信之真理为目标的这种内层认知或内视,并不像以涉及文明道德生活的真理为目标的认知那样显明自身,因为它存在于后者里面,居于天堂之光。只要人居于尘世之光,这天堂之光就处在模糊的状态。然而,它仍向那些重生之人揭示它自己,尤其藉着良知来揭示。“看见”在至高意义上明显表示预见,因为论及主的智慧是一种无限的智慧,这种智慧无非是预见。“流便”以之为名的“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对此,引用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数记21:8-9)
铜蛇代表主的外在感官或属世直觉(参看197节);“铜”表示属世之物(425, 1551节)。对祂的信由那些看见或望它的人活了来代表,对此,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以赛亚书:
主说,你去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书6:9-10)
很明显,“看见,却不晓得”在此表示理解真理,却不承认它。“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表示剥夺他们对真理的认知;“看见”在此表示信主,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13:13-14)和约翰福音(12:36-37, 39-40)中的话清楚可知。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们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有耳朵可以听,却听不见。(以西结书12:2)
“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表示他们能理解信之真理,却不意愿,这是由于“悖逆的家”所表示的邪恶,这邪恶会给虚假带来一种不真实的光,给真理带来黑暗,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训诲的儿女;他们对先见说;不要看;对见异象的人说,不要为我们去见正直的事,要向我们说柔和的话,看虚幻的事。(以赛亚书30:9-1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看见大光”表示接受并相信信之真理。经上说,天上的光照耀那些有信的人,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就是出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又: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你们的先知,你们的头就是先见。(以赛亚书29:10)
“封闭眼”表封闭对真理的认知,“眼”表认知(参看2701节)。“蒙盖先见”表蒙盖那些知道并教导信之真理的人。在过去,“先见”被称为“先知”,“先知”表那些施行教导的人,以及教义的真理(参看2534节)。又: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犯错;他们在那些看见的人当中犯错,在审判时跌跌撞撞。(以赛亚书28:7)
此处的意思是一样的。他们跌跌撞撞所行的“审判”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235节)。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以赛亚书32:3)
又:
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必见辽阔之地。(以赛亚书33:17)
“见王的荣美”表出自主并凭良善被视为荣美的信之真理。“见辽阔之地”表爱之良善。因为“王”表信之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3009, 3670节);这真理凭良善而以“荣美”来论及(553, 3080, 3821节);“地”表爱之良善(620, 636, 3368, 3379节)。马太福音:
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5:8)
此处很明显,“见神”是指相信祂,因而凭信看见祂;因为凡拥有信的人都通过信见神,因为神就在信里面,且在那构成正信之信里面。
又: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18:9)
此处也很明显,“眼”不是指眼睛,也不是说眼要被剜出来,因为叫人跌倒的,不是眼睛,而是此处“眼”所表示的对真理的理解(2701节)。“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表示不知道、理解信之真理强如知道、理解它们,却过着邪恶的生活。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渴望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马太福音13:16-17;约翰福音12:40)
此处“看见”表知道并理解构成对主之信的事物,因而表示信。因为他们有福不是因为他们看见了主,看见了祂的神迹,乃因他们信。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来:
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6, 40, 46-47)
“看见还是不信”表示知道信之真理还是不接受它们,“见而信”表示知道并接受它们。“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表示神性良善若不藉着神性真理就无法得到承认。“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参看3704节)。因此,内义就是,没有人能拥有属天良善,除非他承认主。
同样在同一福音书: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此处经上明确声称“看见”表示信,或拥有信。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 9)
又:
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7-19)
此处“看见”表拥有信,因为唯独通过信才能看见主。实际上,信是爱的眼睛,因为主正是被爱经由信看见,爱是信的生活。因此,经上说“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法利赛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此处“能看见的”表示那些自以为比别人更聪明的人,对于他们,经上说“反瞎了眼”,也就是不接受信。“不能看见”或“瞎了眼”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以及那些无知之人(参看2383节)。路加福音: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又:
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神的国。(路加福音9:27;马可福音9:1)
“见神的国”表相信。又:
耶稣对门徒说,日子将到,你们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路加福音17:22)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终结,或教会的末期,此时信不复存在。
又:
到了同他们坐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掰开,递给他们。他们的眼睛开了,这才认出祂来。(路加福音24:30-31)
这次事件的意思是,主通过良善,而非没有良善的真理显现,因为“饼”表示爱之良善(276, 680, 2165, 2177, 3478, 3735, 3813节)。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可知,“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因为除了出自主的信外,其它信并非正信。这信能使人“看见”,也就是相信。而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之信并非信,因为它使人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他若视真理为真理,却仍看不见,是因为他不信,因为他在它们里面看见他自己,而不是看见主。
“看见”表示拥有对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之光的反复说明很清楚地看出来,即天堂之光来自主,故含有聪明和智慧,因而含有对祂的信在里面,因为对主之信从内在存在于聪明和智慧里面。因此,如天使那样通过那光“看见”无非表示对主之信。主自己也在这光里面,因为这光从祂发出。这光也是在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之人的良知里面闪耀的光,尽管活在肉身时,此人并未意识到这一事实,因为那时这光被尘世之光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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