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56.“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这从“过犯”的含义清楚可知,“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因而伤害或除灭它的一切,因而是指对它造成的任何伤害和它的任何损失。在圣言中,邪恶(evils)有时被称为“罪”(sins),有时被称为“罪孽”(iniquities),有时被称为“过犯”(transgressions);但这几个术语的具体含义若不凭借内义,就不明显。那些违背信之真理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过犯”;那些违背信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孽”;那些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头两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而后一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败坏的意愿发出的。如在大卫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净,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承认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篇51:2, 3)
“罪孽”表示违背信之良善的邪恶;“罪”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由于“过犯”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因而凭信之真理被认识到了,所以经上说“我承认我的过犯”。
又: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和我的过犯。(诗篇25:6-7)
“罪”表示源于一个败坏的意愿的邪恶;“过犯”表示源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的邪恶。以赛亚书:
看哪,你们因罪孽被卖,你们的母亲因过犯被休。(以赛亚书50:1)
“罪孽”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真理的邪恶;“母亲”是指教会,当它背离信时,经上就说它被休。弥迦书:
这都因雅各的过犯,以色列家的罪。雅各的过犯是什么呢?岂不是撒马利亚?她是锡女子之罪的开始;以色列的过犯在你那里发现。(弥迦书1:5, 13)
此处“罪”同样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东西;“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东西;因为“撒马利亚”表示一个信被扭曲的教会,这段经文中的“以色列”也是。
“过犯”因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故也描述了“去到另一边”和“背叛”。在原文,这个词用来描述这些行为,这明显可见于大卫诗篇:
他们许多的过犯把他们逐出,因为他们背叛了你。(诗篇5:10)
当人们叛逃到另一边时,经上就用“背叛”这个词。以赛亚书:
你们岂不是过犯所生的儿女、虚谎的种呢?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在河中杀了儿女。(以赛亚书57:4-5)
“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过犯所生的儿女”是指摧毁信之真理的虚假;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虚谎的种”,因为“虚谎”表示虚假(8908节)。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以此在内义上表示出于虚假的敬拜,“神明”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青翠树”表示由于一种扭曲的理解力而对虚假的觉知(2722, 4552节);又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你在河中杀了儿女”,以此表示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灭绝;因为“杀”表示灭绝;“儿女”或“儿子”表示信之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2813, 3373节);“河”表示虚假(6693节)。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3865.“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表真理的良善就出自该状态。这从“爱”和“男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爱是指出自该状态的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产物,因而在此由“爱”来表示;“男人”是指真理(3134节)。至于何为真理的良善,这在前面已反复解释过了,即:它是为了生活而对真理的情感;因为生活就是在真理里面被那些后来重生的人所看到的良善。没有照着真理的生活,真理与良善就不会联结起来,因而良善就无法变成人自己的。
只要注意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谁都能非常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检查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尽管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在教会的教义上接受过教导,却根本不相信关于主的任何事,也不信祂和教会的真理;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则人人都信他们视为真理的那些真理。然而,那些像教会领袖那样教导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的确声称他们相信,其实他们发自内心不信。
其中有些人具有一种说服之信,这种信是正信的仿品,只不过是所确认的纯记忆知识。他们确认这种知识不是因为它是真理,乃因声称忠于它会提升他们的地位、荣耀和利益。这种知识也就从耳朵进入记忆,再从记忆传到嘴上,而不会进入内心,并由此进入对它的承认。由此明显可知,只有生活才能表明对真理的这种承认的性质,也就是信的性质。他们还表明,脱离生活良善的信声称,一个人无论生活如何,都能凭恩典得救;并且这种信还反对这一教导:每个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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