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6.“一切野兽、一切爬行物”表示他的良善:“野兽”表示内在人的良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的良善;“一切飞鸟,和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真理:“飞鸟”表示内在人的真理,“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外在人的真理。这从前一节关于“野兽”、“飞鸟”、“爬行物”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那里提到“爬行的爬行物”,因为“爬行物”和“爬物”(creeping thing and that which creeps)表示外在人的良善和真理。由于本节是对前文的一个总结,所以加上了该教会的这些属性,也就是它的真理和良善。它们也表明了这个教会的性质,即:它是一个属灵教会,并且因变得属灵而是一个以仁爱或良善为主的教会。这就是为何此处先提及“野兽和爬行物”,然后提及“飞鸟”和“爬物”。
当教会出于仁爱,或仁之良善行动时,它就称为属灵的;而当它声称它拥有无仁之信时,永远不会称为属灵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甚至算不上一个教会。除了仁之教义外,信之教义算什么呢?除了人要行出信之教义外,这教义还有其它目的吗?仅仅知道并思想它的教导是无效的,只有行出它的教导才是有效的。因此,当出于仁,也就是真正的信之教义行动时,属灵教会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或也可说,教会成员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同样,诫命是为了什么呢?不仅仅为了让人知道,还为了让他照诫命生活。当如此行时,他就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为主的国只在于相爱及其幸福。
那些将信与仁分离,把救赎置于没有仁之善行的信之人,就是杀死兄弟亚伯,也就是仁爱的“该隐”。他们就像盘旋在尸体周围的鸟,因为这种信就像一只鸟,而缺乏仁爱的人则像一具尸体。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他们还获得一种假良心,即:他们可以活得像魔鬼,可以仇恨和迫害邻舍,可以终生通奸,却仍能得救。还有比听说并说服自己相信,即便活得像野兽,他也能得救更讨人喜欢的吗?就连外邦人都觉得这是一个谎言,其中许多人因看到基督徒的生活而憎恶他们的教义。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种信的真正性质,即:没有哪个地方的生活比基督教界的更令人憎恶的了。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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