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60.“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表通过真理所进行的调查和所作出的判定。这从“案件要到神那里”和“定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案件要到神那里”是指通过真理所作的调查,如下文所述;“定罪”是指作出判定并判罚有过犯的人。“案件要到神那里”之所以表示通过真理所作的调查,是因为“到神那里”就是到审判官那里,他们要在真理之光中调查这件事。这也解释了为何“神定谁有罪”这句话中的动词用的是复数形式。此外,在原文,神被称为单数形式的耶洛(El),但更常见的是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原因在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上以多种方式在天使中间共享,或说在天上天使当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分成许多不同形式。因为天使有多少,神之真理的接受者就有多少,各自都以自己的方式来接受它(3241, 3744-3746, 3986, 4149, 5598, 7236, 7833, 7836节)。这解释了为何天使被称为“神(gods)” (4295, 4402, 7268, 7873, 8301节),以及“审判官”,因为审判官不是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主来审判。他们也根据摩西的律法,因而根据从主所领受的圣言来审判。就连如今的审判当符合真理并源于良心时,也是基于主的东西。
在圣言中,主凭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4402, 6303, 6905, 7268, 8988节)。因此,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都用“耶和华”这个名,凡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都用“神”这个名(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 7268, 8988节); 所以“神”表示真理(4287, 7010, 7268节)。这一切表明“贼若没抓住,那家主就要被带到神那里”(22:7),以及本节“双方的案件就要到神那里,神定谁有罪,谁就要赔偿”表示什么;以及下列经文中的“神”表示什么:
亚伦要替你对百姓说话;将来是他要为你当作口,你要为他当作神。(出埃及记4:16)
“摩西”是指神性真理,或律法;“当作口”是指亚伦所代表的取自它的教义(参看7010节)。又: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我使你作法老的神;你的哥哥亚伦要作你的先知。(出埃及记7:1; 7268节)
撒母耳记:
从前以色列中,若有人去问神,就这样说,来,我们去先见那里吧!现在称为先知的,从前称为先见。(撒母耳记上9:9)
“先见”和“先知”是指神之真理,以及基于它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2534, 7269节)。
4138.“击鼓、弹竖琴”表在属灵良善方面,也就是说,(出于自我思想)它原以为自己在属灵良善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鼓”和“竖琴”论及良善,不过是论及属灵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作信之良善的,是仁;而属天良善则是那称作爱之良善的,是对主之爱。主在天上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作祂的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在这个国度;另一个被称作祂的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个国度。这两个国度彼此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然而在天上却行如一体,并构成一体。关于这两个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前面频繁所述。
很早以前的教会都会用到各种各样的乐器,如鼓、弦乐器、管乐器、竖琴、十弦乐器和许多其它乐器。其中一些乐器属于与属天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有些则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当这些乐器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们就含有这类属天或属灵事物,以至于一提到乐器就能知道所论述的是哪种良善,是属灵良善还是属天良善。鼓和竖琴就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故此处才说“在属灵良善方面”。“竖琴”论及属灵事物,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而管乐器,或吹奏乐器则表示属天事物(参看41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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