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66.“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些事物的每一个方面所作的调查。这从“起誓”和“他们二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通过真理确认(参看2842, 3037, 3375节),因此“向耶和华所起的誓”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如此行,因为耶和华的真理或神之真理在圣言中;“他们二者”是指每一个方面,因为就内义而言,“二者之间”并非表示两个人之间,而是表示每一个方面。“二”表示结合为一个整体的事物(1686, 3519, 5194, 8423节),因而表示构成这个整体的一切,或它的每一个方面。这些事物就是天上的天使对“二”的理解,他们如此理解的原因是:当天使讨论彼此不一致的两个真理时,下面就会出现两个灵人争论的场景。由于这些灵人是许多社群的臣民,所以这一个真理的每一个方面出现在这个灵人那里,那一个真理的每一个方面出现在那个灵人那里。天使由此发觉这两个真理如何能联结起来。我通过经历得以知道事情就是这样。正因如此,“二”也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9103节)。
之所以允许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向耶和华起誓,是因为他们不是内在人,而是外在人;他们敬拜神的时候,是在一个外在层面,而非一个内在层面来敬拜的。这就是他们的性质(参看4281, 4293,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4865, 4903, 6304, 8588, 8788, 8806节)。当对真理的确认降至脱离内在人的外在人时,它是通过起誓实现的;但当它经由内在人降至外在人时,则不是这样。因为在内在人中,真理出现在自己的光中,而在脱离内在人的外在人中,真理出现在黑暗中。这解释了为何住在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属天天使,因处于光的最高层级,所以甚至都不用推理来确认真理,更不用说对真理进行争论或推理了;他们只是简单地说是或不是。这是因为他们靠着从主那里所获得的一种能力而去感知并看见真理。
这解释了为何主论到“誓”说: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3-37)
这些话意味着,对神之真理的确认要来自圣言,而非来自人;当人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时,这种确认就实现了。因为外在的人通过起誓确认真理,而内在的人通过推理来确认;那些甚至更内在的人根本不确认它们,只是简单说就是这样,或不是这样。那些外在的人被称为属世人;那些内在的人被称为属灵人;那些甚至更内在的人被称为属天人。后一种人,就是属天人能从主直觉地感知某事是不是真的(参看2708, 2715, 2718, 3246, 4448, 7877节)。由此明显可知主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意味着什么。不过,必须解释一下为何祂还说: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指着天起誓”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因而通过天上的主而如此行。天堂之所以为天堂,凭的不是天使本身,而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凭的是他们里面的主自己;因为正是天使里面的神性使得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并被称为天堂天使。这解释了为何说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以及为何主是天堂的每一个事物中的全部,又为何天使是神之真理,因为他们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者。天堂凭那里主的神性而为天堂,并被称作天堂(参看552, 3038, 3700节);天使是神之真理(4295, 4402, 7268, 7873, 8301节);在圣言中,“一位天使或使者”表示主的某种事物(1925, 2821, 3039, 4085, 4295, 6280节)。由于天堂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故经上说“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神的宝座”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5313, 6397, 9039节)。
然而,“不可指着地起誓”是指通过教会,因而通过那里的神性真理而如此行。正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主,教会也是如此,因为教会就是主在地上的天堂或国度。在圣言中,“地”是指教会(662, 1066,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 3355, 4535, 4447, 5577, 8011, 8732节)。由于“地”是指教会,是天堂之下主的神性所在的地方,故经上说“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神的脚凳”。“脚凳”表示天堂之下的神之真理,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或诸如存在于字义中的真理;因为天堂中的神之真理,就是内义上的圣言就止歇并立于字义之上。大卫诗篇(诗篇99:5; 132:7)、以赛亚书(60:13)和耶利米哀歌(2:1)中的“脚凳”就表示诸如存在于字义中的真理。
“指着耶路撒冷起誓”是指通过取自圣言的真理的教义而如此行,因为“耶路撒冷”在广义上是指教会(2117, 3654节);不过,当经上提到表示教会的“地”,接着又提到“耶路撒冷”时,“耶路撒冷”表示教会的教义,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教义。这就是为何它被称为“大君王(就是神)的城”,因为在圣言的内义中,“城”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402, 2449, 2943, 3216, 4478, 4492, 4493节)。
“指着自己的头起誓”表示通过一个人信以为真理,并使之成为其信仰一部分的真理而如此行,因为这真理构成“他的头”,也是以赛亚书(15:2; 29:10)、以西结书(7:18; 13:18; 16:12; 29:18)、马太福音(6:17)等中的“头”所表示的。所以经上又说“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头发”表示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真理(3301节),就是那些相信真理不是因为发觉它是真理,而是因为教会的教义如此教导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由于他们并非从其它任何源头知道它,故经上说他们“不可指着头起誓,因为他们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使一根头发变白”表示靠人自己的权威或人的自我而声称真理是真理;“使一根头发变黑”表示靠人自己的权威或人的自我声称虚假是虚假;因为“白”论及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因此“黑”论及虚假。
由此可见,“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不可指着地起誓,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是什么意思,即:不可用人自己的东西,而要用与人同在的主的东西来确认神之真理。因此,经上最后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因为那些能靠主来感知并看见真理的人只会以这种方式来确认它,如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情形,他们被称为属天天使,如前所述。“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的原因是,多说的话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人的自我,因而出于邪恶,因为人的自我完全是邪恶(210, 215, 874, 875, 876, 987, 1023, 1044, 1047, 3812e; 4328, 5665, 8941, 8944节)。这一切再次表明主以哪种方式说话,也就是说,以这样一种方式说话:每一句话都包含一个内义,因为祂从神性说话。因此,祂说话既让天使受益,同时也让世人受益,因为天使照圣言的内义感知圣言。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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