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67.“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拿走它”表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这从“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和“物主或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查看物主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当论及真理和良善,无论外层的还是内层的时,是指查看这些是否进入良善(参看9155节),因而是指查看它们是否在良善影响之下结合在一起(至于什么是在良善影响之下的结合,可参看9154节);“物主或主人”是指良善(9154节),因此,“查看物主有没有拿走它”是指查看良善是否通过与这些事物结合而把它们变成它自己的。“物主或主人”表示良善的原因是,对一个属灵人来说,良善居首位,真理居第二位;居首位的是物主或主人。此外,与一个人同在的一切真理照着良善的品质而被排列,正如一个家由它的主人来安排一样。
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主”(Lord)表示神性良善的主,“神”、“王”和“主人或夫子”(Master)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申命记10:17)
启示录:
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又: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就神性真理而言,主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4402, 7268, 8988节);就神性真理而言,祂也被称为“王”(2015e, 3009, 3670, 4581, 4966, 5068, 6148节)。由此明显可知,就神性良善而言,主被称为“主”,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683, 793, 801, 2516, 2618, 2712, 2803, 3004, 4138, 5138, 5502, 6343, 8339e节)。约翰福音:
你们称我为夫子,为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约翰福音13:13-14)
此处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夫子”。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你们所渴望的立约使者,快要来到。(玛拉基书3:1)
这些话论及主的到来,祂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使者或天使”(1925, 2821, 3039, 4085, 4295, 6280节)。
这解释了为何在旧约,当人们祈求主时,经常说“主耶和华”,以此表示“良善的耶和华”(1793, 2921节);又为何在新约,经上用“主”这个名取代了“耶和华”(2921节)。由此也可以看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马太福音6:24)
“两个主”是指良善和邪恶,因为一个人必须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他不可能同时处于这二者。许多真理能与他同在,但它们是在一种良善的影响之下被排列的真理。良善构成与人在的天堂,而邪恶则构成地狱。一个人必须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不可能在这二者之中,也不可能在这二者之间。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主或物主”表示什么。
7770.“叫他们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金器银器”表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必从属于教会的恶人那里被夺走,并赐给属于教会的善人。这从“银器和金器”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器和金器”是指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参看1551, 1552, 2954, 5658, 6112节);“器(皿)”是指记忆知识(3068, 3079节)。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器皿,因为它们包含它们。有人以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是信之真理和良善本身;但它们并不是。构成信的,是对真理或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流入记忆知识,如同流入它们的器皿。向埃及人要这些东西表示夺走它们,并将它们归与自己,这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为何在前面的章节(3:22),经上说他们要“掠夺埃及人”;在后面的章节(12:36),经上说他们要“掠夺他们”。经上之所以说“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是因为“男人”关乎真理,也表示真理,“女人”关乎良善,也表示良善。
至于此中情形如何,可参看对出埃及(3:21)的解释(6914-6917节)。这段解释说明,那些属于教会,认识信的奥秘,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本身被转到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那里。至于这种转移是如何实现的,可参看前文(6914节)。这些事由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主对那去把一千藏在地里的人说,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十千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25, 28-30;路加福音19:24-26)
在马太福音中还有类似的话: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4-25)
原因在于,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邪恶的目的或功用,而善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知识或认知是一样的,但人把它们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却赋予它们具体的品质。这些知识或认知好比世俗的财富,一个人把财富投入良善的目的或功用,而另一个人则把它们投入邪恶的目的或功用;因此,各人财富的性质取决于他将财富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这段解释还说明,恶人所拥有的这些知识或认知,就像这些财富一样,能为善人所拥有,并服务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由此可见,以下吩咐代表什么,即:以色列人要向埃及人要银器和金器,要由此抢劫和掠夺他们。耶和华永远不会吩咐这种抢劫或掠夺,除非它代表灵界的这种事。
以赛亚书中所写的就表示类似的事:
推罗的货财和淫资最后必归耶和华为圣,必不积攒存留;但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以赛亚书23:18)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货财”和“淫资”是指被投入邪恶目的或功用的知识或认知;“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要被赋予将它们投入良善目的或功用的善人。
弥迦书中所写的也是如此:
锡安的女子哪,起来踹吧!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你必打碎多民。我将他们的获利献与耶和华,将他们的财富献与全地的主。(弥迦书4:13)
“打碎多民”表示使他们荒凉;“被献与耶和华和全地的主的获利”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大卫将他从所治服的各族所得来的金银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就是从亚兰、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亚玛力人所夺来的,以及从哈大底谢所掠之物(撒母耳记下8:11-12);所罗门把他父分别为圣的东西放在耶和华殿的宝库里(列王纪上7:51)也包含类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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