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7.“各从自己的族类”表示成双成对。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凡洁净的每样七对”、“凡不洁净的每样两个”进入方舟(创世记7:2, 3, 15);而此处说它们“各从自己的族类,都出了方舟”。其原因在于,现在主把一切事物都带入秩序,好叫它们能代表家族或宗族。对重生之人来说,良善和真理,或仁的事物和信的事物彼此关联,就像血亲和姻亲关系,因而就像来自同一个祖先或世系的家族,和在天堂一样(685节)。这就是主带给良善和真理的秩序。具体来说,本节的意思是,一切良善,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自己的真理,就好像这些真理与它们在婚姻中相结合一样。正如仁总体上关注信,良善在每个细节上也都关注真理。因为总体若不是细节的产物,就不是总体。总体正是从细节获得其存在,并凭它们而被称为总体。对每个人来说,情况都是这样:人总体上如何,他在其情感和观念的一切最小细节上就如何。他由这些细节构成,或这些细节使他成为总体上的样子。因此,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在最小细节上会成为他们总体上的样子。
3239.“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代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属灵国度的总体类型。这从圣言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米甸外,别处都没有提到这些人;关于米甸,后面会有说明(3242节)。然而,这层含义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即:从创世记第一章及以后至此提到的所有人足以表明,在圣言中,叫出名字的所有人都代表某种事物。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名字,无论人名、国名、地名还是城名,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768, 1224, 1264, 1876, 1888节,和其它许多地方,那里从圣言特别证实了这一点)。除了米甸外,其它名字之所以都没有在圣言的别处被提及,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之子或东方人”的名字;在圣言中,“东方之子或东方人”有时被提及,一般表示主的属灵国度的成员(可参看25:6,3249节)。
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子拥有这种代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也就是说,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灵层的神性良善,而基土拉代表那里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3235, 3236节)。由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所以他们的儿子代表源于主的神性属灵层的国度的总体类型或划分。它们被称为“总体类型或划分”,是因为主的国度由“地”来代表;地在那些接受它作为产业来拥有的人当中被拈阄分配,就像迦南地被赐给以色列人那样。总体上有十二类,因为“十二”表示仁和源于仁之信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构成主的国度,如下文所述(25:16,3272节)。此处提到了六,因而提到这个数字的一半;而一个数字的一半和这一整个数字涉及同样的事物,因为只要涉及某种类似事物,那么乘和除都不会改变这个事物本身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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