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74.“人若向同伴借什么”表来自另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这从“借”的含义清楚可知,“借”是指从某个其它源头,而不是人的自我获得真理,因而是指来自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借”或“向别人要”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灵界,向别人要或被别人赋予的良善唯独是属于聪明和智慧的良善。诚然,其它许多事物,甚至无数事物也会呈现;但它们是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所产生的表象。由此明显可知,“借”表示被别人教导,因而从某个其它源头,而非人的自我获得真理或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过,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当一个人通过早已与他同在的真理来推断真理时,就说他从自己获得真理。在这种情况下,他将这些真理与他以前所拥有的真理结合起来。但他在如此行时,只接纳那些服从并符合同一种良善的真理;因为将真理排列成系列并联结起来的,是良善。良善就像一个人的灵魂,真理就像灵魂所穿上,并通过它们行动的事物。众所周知,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从人的灵魂获得自己的生命;因此,信之真理从爱主爱邻的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如果构成一个人的灵魂的,不是这种良善,而是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那么此人就不是一个人,而一个野兽。而且在来世,他在天堂之光中就看似一个野兽;尽管在他自己的光中,他看似一个人,而当天堂之光进入时,他自己的光就变为幽暗。然而,要记住,照着人之生命的良善排列真理的,是主。
当一个人被别人教导时,就说他从某个其它源头获得真理。如果这些真理不服从并符合他所处的良善,诚然,它们被储存在他记忆中的记忆知识当中;但它们不会变成他的,也就是说,不会成为其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来源于一个不同的支系。这些真理就是本节和下一节所论述的主题。
在圣言中,当提到“借或借贷”和“借给或借出”时,所表示的是出于仁爱的情感接受教导和给予教导;如在马太福音: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马太福音5:42)
此处很明显,“求”并非表示求问,因为经上说“有求你的,就给他”;“借贷”也并非表示借贷;因为一个人若无论谁来求、谁来借,就都给他,就会丧失一切财物。但由于主出于神性说话,所以“求”和“想借贷”,以及“给”和“不可推辞”表示天上良善的交流,也就是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的交流。这种交流的性质是这样:天使出于仁爱的情感给予别人的越多,总体良善就越从天堂,也就是从主流入他(6478节)。因此,给那有求于他的天使不会丧失财物,而是富有财物。当一个人出于仁爱的情感向别人行善时,这一点同样适用。不过,真正的仁爱在于给予善人;给予恶人所要求和渴望的,不是仁爱(8120节),正如大卫诗篇所说的这些话:
恶人借贷而不偿还;义人却施怜悯,并且给予。(诗篇37:21)
路加福音:
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4-35)
此处“借给”也表示出于仁爱的情感行善,因而交流天堂的良善;以及赋予世界的良善,然而赋予后者是为了前者的缘故,以前者为目的。仁爱的情感在于交流良善而毫无回报的想法或目的;但当以回报为目的而交流良善时,仁爱的情感是不存在的(2373, 2400, 3816, 3956,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 8002节)。仁爱的情感在于“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但教导仇敌,以及通过适当的方法纠正他们,才是爱他们、善待他们(8121节)。
在摩西五经中,“借给”也表示仁爱的实施:
你若听从耶和华的声音,谨守祂的诫命,必借给许多人民,却不必去借贷。(申命记28:1, 12)
“借给许多人民”表示富有属于聪明和智慧的良善,并出于这种丰富而交流它们;而“不去借贷”表示不需要其他人的良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主赐予一个人的。大卫诗篇:
施怜悯并借出的善人,在审判的时候必伸冤;因为他永不动摇。(诗篇112:5-6)
“施怜悯并借出”描述了那些处于纯正仁爱之人的状态。类似描述出现在诗篇(37:21)和其它经文中。
10648.“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表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这从“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是指与邪恶的虚假结合,因为“行淫”表示非法结合,“列族的神”表示邪恶的虚假。“神”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列族”表示邪恶(10638节)。之所以说“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从邪恶涌出来的。然而,并非由邪恶产生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确实是虚假,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是。因为虚假可以与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同在;但这些虚假里面有良善,这就使得虚假的邪恶被移除。因此,这种虚假在天使面前不显为虚假,而是显为一种真理;因为天使们看的是信的内层,而不是它的外层。这就是为何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即便是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外邦人,只要他们以过良善的生活为自己的目的,将他们所接受的宗教教义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都能得救(参看2589-2604节)。
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行淫,或行淫”。这个词表示与真理的一种非法结合;“通奸”表示与良善的一种非法结合;因此,“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通奸”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对真理的歪曲以下面三种方式发生:⑴一个人过着邪恶的生活,却又承认教义的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真理里面,邪恶歪曲真理,因为邪恶从真理中驱散天上和神性之物,并植入地狱之物,由此产生歪曲。
⑵一个人一开始接受教义上的真理,后来又同意另一套教义的虚假;这种情况只发生在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身上,因为邪恶渴望并寻求虚假,急于抓住它当作真理。⑶如果一个在生活上陷入邪恶,在教义陷入虚假的人抓住属于另一套教义的真理,那么他也会歪曲真理,因为他承认真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只是为了某种利益、重要地位或名声而承认它们。
在圣言中,所有这些歪曲都被称为“淫行”和“淫乱”,因为“婚姻”表示一种合法的结合,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2727-2759节);因此,“淫行”表示一种非法的结合。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在此仅从中引用这两段,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你因你的名声就行淫,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行。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又在那上头行淫。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祭献给它们。你的淫行岂是小事?你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惹我发怒。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于是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那迦勒底的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15-17, 20, 26, 28, 29ff)
同一先知书: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在年少时就行淫。阿荷拉就是撒马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在他们身上放纵淫行。她的淫行从埃及时她就没有撇弃。因为她年幼时,他们和她同寝。阿荷利巴闹恋爱比她更甚,加增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恋慕亚述人,她添加淫行,看见迦勒底人的像。她的眼目一看见他们,就恋慕他们。巴比伦人就来到她那里,上了她爱情的床。(以西结书23:2-17)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它们连同对它们以及上述两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2466, 89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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