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174

9174.“人若向同

9174.“人若向同伴借什么”表来自另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这从“借”的含义清楚可知,“借”是指从某个其它源头,而不是人的自我获得真理,因而是指来自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借”或“向别人要”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灵界,向别人要或被别人赋予的良善唯独是属于聪明和智慧的良善。诚然,其它许多事物,甚至无数事物也会呈现;但它们是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所产生的表象。由此明显可知,“借”表示被别人教导,因而从某个其它源头,而非人的自我获得真理或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过,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当一个人通过早已与他同在的真理来推断真理时,就说他从自己获得真理。在这种情况下,他将这些真理与他以前所拥有的真理结合起来。但他在如此行时,只接纳那些服从并符合同一种良善的真理;因为将真理排列成系列并联结起来的,是良善。良善就像一个人的灵魂,真理就像灵魂所穿上,并通过它们行动的事物。众所周知,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从人的灵魂获得自己的生命;因此,信之真理从爱主爱邻的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如果构成一个人的灵魂的,不是这种良善,而是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那么此人就不是一个人,而一个野兽。而且在来世,他在天堂之光中就看似一个野兽;尽管在他自己的光中,他看似一个人,而当天堂之光进入时,他自己的光就变为幽暗。然而,要记住,照着人之生命的良善排列真理的,是主。
  当一个人被别人教导时,就说他从某个其它源头获得真理。如果这些真理不服从并符合他所处的良善,诚然,它们被储存在他记忆中的记忆知识当中;但它们不会变成他的,也就是说,不会成为其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来源于一个不同的支系。这些真理就是本节和下一节所论述的主题。
  在圣言中,当提到“借或借贷”和“借给或借出”时,所表示的是出于仁爱的情感接受教导和给予教导;如在马太福音: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马太福音5:42)
  此处很明显,“求”并非表示求问,因为经上说“有求你的,就给他”;“借贷”也并非表示借贷;因为一个人若无论谁来求、谁来借,就都给他,就会丧失一切财物。但由于主出于神性说话,所以“求”和“想借贷”,以及“给”和“不可推辞”表示天上良善的交流,也就是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的交流。这种交流的性质是这样:天使出于仁爱的情感给予别人的越多,总体良善就越从天堂,也就是从主流入他(6478节)。因此,给那有求于他的天使不会丧失财物,而是富有财物。当一个人出于仁爱的情感向别人行善时,这一点同样适用。不过,真正的仁爱在于给予善人;给予恶人所要求和渴望的,不是仁爱(8120节),正如大卫诗篇所说的这些话:
  恶人借贷而不偿还;义人却施怜悯,并且给予。(诗篇37:21)
  路加福音:
  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4-35)
  此处“借给”也表示出于仁爱的情感行善,因而交流天堂的良善;以及赋予世界的良善,然而赋予后者是为了前者的缘故,以前者为目的。仁爱的情感在于交流良善而毫无回报的想法或目的;但当以回报为目的而交流良善时,仁爱的情感是不存在的(2373, 2400, 3816, 3956,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 8002节)。仁爱的情感在于“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但教导仇敌,以及通过适当的方法纠正他们,才是爱他们、善待他们(8121节)。
  在摩西五经中,“借给”也表示仁爱的实施:
  你若听从耶和华的声音,谨守祂的诫命,必借给许多人民,却不必去借贷。(申命记28:1, 12)
  “借给许多人民”表示富有属于聪明和智慧的良善,并出于这种丰富而交流它们;而“不去借贷”表示不需要其他人的良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主赐予一个人的。大卫诗篇:
  施怜悯并借出的善人,在审判的时候必伸冤;因为他永不动摇。(诗篇112:5-6)
  “施怜悯并借出”描述了那些处于纯正仁爱之人的状态。类似描述出现在诗篇(37:21)和其它经文中。
  

属天的奥秘 #7778

7778.“凡在埃及

7778.“凡在埃及地头生的都必死”表那时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从“死”和“头生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诅咒(参看5407, 6119节);“头生的”是指教会的信,仁经由这信而来(352, 2435, 6344, 7035节)。但“埃及地头生的”是指无仁之信,如前所述(7766节)。
  至于无仁之信,还有更多要说的。无仁之信并非信,只是关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因为信之真理视仁为其最终目的,后来则从作为其最初目的的仁发出。由此明显可知,构成信的事物并不存在于那些没有仁的人身上;然而,众所周知,他们的确拥有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他们将这种记忆知识称为信。当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被他们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他们就不再拥有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真理和良善同意它们所服务的虚假和邪恶。事实上,这时,它们所支持的真正虚假和邪恶在它们里面可以看到。
  那些构成正信的事物向上看天堂和主;而那些构成与仁分离之信的事物则向下看,当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时,则朝地狱观看。由此也明显可知,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表示什么,即:这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和被玷污的良善的诅咒。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当良善被玷污时,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信本身不再是由真理和良善构成,而是由虚假和邪恶构成的信,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听上去是什么样。此外,这是一个奥秘,每个人的信之品质都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因此,如果他的生活是受诅咒的,那么他的信也是受诅咒的;因为当生活是邪恶的生活时,它就是虚假的信。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世上并不明显,但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当那里的恶人被剥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时,隐藏在他们里面的虚假就从邪恶中露出来。
  一些恶人有一种信之真理是真理的信念;这种信念也被视为信。但它并不是信,因为它是由这个目的产生的,即:它可以作为获取利益、要职、名声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只要这些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它们被爱就是为了邪恶的意图。但当不再以这种方式进行服务时,它们就被遗弃,甚至被视为虚假。“说服性信仰”(persuasive faith)这个术语就用来描述这种信念,它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这种信也由五个愚拙的童女所拿的“没有油的灯”来表示,她们也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12);“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仁之良善;因此,“没有油的灯”表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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