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2861.“这些话以后”表示与教会里的人有关的事已经完成。这从“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话”是指真实事物。在原文,真实事物被称为“话”;因此,“这些话以后”表示这些事完成以后。从前面22:13到本节论述的主题一直是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拯救,特别是教会里那些拥有良善之人的拯救。他们才是那些能成为真正属灵的人,因为他们拥有圣言,从而拥有信之真理。一个人正是通过与生活之良善结合的教义之真理而变得属灵。这是一切属灵品质的源头。但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没有圣言,因而没有信之真理,所以只要活在世上,尽管处于仁之良善,却仍不是真正属灵的,直到他们被教导信之真理。由于绝大多数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在世上不能被教导,所以按照主的旨意和怜悯,那些彼此过着仁爱和顺服生活的人在来世接受教导;那时,他们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并变得属灵。这就是外邦人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参看2589-2604节)。
由于前面论述了教会里那些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拯救的人,所以接下来直到本章结尾论述教会之外那些被拯救的人。这些人由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与他的妻子密迦及妾流玛所生的儿子来表示。这也是遵循思维的顺序。凡不了解圣言内义的人都会以为,因考虑到成为以撒妻子的利百加,还考虑到彼土利,他的两个孙女利亚和拉结成为雅各的妻子,这些话仅仅涉及他拉的家谱。而事实上,如前面频繁阐述和说明的,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除非它们表示真实事物,否则圣言就不是神性,而是世俗的。由此也清楚可知,接下来的这些话在思路上涉及主的属灵教会,不过是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教会。该教会可追溯到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那里,以表示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如下文所示(28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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