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84.“就必须聘她为妻”表他这一方同意合法结合的一个象征。这从“嫁妆”、“聘”和“为妻”的含义清楚可知:“嫁妆”(dowry)和“聘”(endowing)是指同意的一个象征(参看4456节);“为妻”是指一个合法的结合,因为娶一个女人为妻表示与她合法结合。就灵义而言,一个非法结合是指真理与源于利益的快乐,或获得重要地位快乐的一种情感的结合;如果人们是为了这些快乐而学习教会的真理,那么这种情感就存在于他们里面。然而,这种结合不会对那些后来被主重生的人造成伤害,因为尽管这些情感仍伴随着他们,但却从属并服务于为了功用和生活的良善而对真理的一种情感。那些早期情感占据末位,尽管一开始,它们看上去占据首位。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其生命的秩序就被翻译转来,非法结合以这种方式转变为合法结合。
这种改变之所以能在一个人里面发生,是因为信之真理经由听觉,因而经由外在人进入;而外在人只享受那些属于世界和自我的事物,也就是由利益和重要地位所产生的快乐。但当内在人通过重生被打开时,良善便经由内在人从主流入;这良善会采用已经通过外在人进入的信之真理并与之结合。它们越是结合在一起,秩序就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占据首位的,现在被置于末位。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将人里面属于生命的一切吸引到自己这里,好叫它们面朝上。这时,此人就会视那些属于主和天堂的事物为目的,视主自己为一切目的中的目的;而以前的东西,就是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则被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众所周知,手段唯独从目的获得自己的生命,离开这个目的就没有生命。因此,当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变成手段时,它们所拥有的生命就是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因为它们存在的目的是主。当一个人处于这样一种生命秩序时,利益和重要地位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祝福;但如果他处于颠倒的秩序,那么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诅咒。当一个人处于天堂的秩序时,一切事物都是一种祝福,主在马太 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3743.然而,那些不爱主、爱邻,因而不过良善和真理的生活之人不能承认只有一个流入的生命,或说独一的生命是流入的,更不能承认这生命来自主。但当所有这种人被告知他们不是凭自己活着时,都感到愤怒,甚至感到厌恶或排斥。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自我之爱;令人惊奇的是,在来世,哪怕以活生生的经历向他们证明,他们不是凭自己活着,哪怕当时他们因信服而声称事实的确如此,以后他们仍坚持原来的观点,以为如果他们从别人,而不是从自己活着,那么他们生活的一切快乐都会消失;他们没有意识到,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因此,恶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因为他们不相信邪恶来自地狱;他们也不能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因为他们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而不是来自主。尽管如此,恶人,以及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接受来自主的生命的形式,不过是诸如要么弃绝,要么窒息,要么败坏良善和真理的那种形式;因此,在他们里面,来自主之生命的良善和真理变成了邪恶和虚假。这种情况就像阳光,阳光虽一律是白色的,但会因它照射或流入各种不同的物体或形式而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美丽宜人的色彩,以及丑陋、讨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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