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84.“就必须聘她为妻”表他这一方同意合法结合的一个象征。这从“嫁妆”、“聘”和“为妻”的含义清楚可知:“嫁妆”(dowry)和“聘”(endowing)是指同意的一个象征(参看4456节);“为妻”是指一个合法的结合,因为娶一个女人为妻表示与她合法结合。就灵义而言,一个非法结合是指真理与源于利益的快乐,或获得重要地位快乐的一种情感的结合;如果人们是为了这些快乐而学习教会的真理,那么这种情感就存在于他们里面。然而,这种结合不会对那些后来被主重生的人造成伤害,因为尽管这些情感仍伴随着他们,但却从属并服务于为了功用和生活的良善而对真理的一种情感。那些早期情感占据末位,尽管一开始,它们看上去占据首位。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其生命的秩序就被翻译转来,非法结合以这种方式转变为合法结合。
这种改变之所以能在一个人里面发生,是因为信之真理经由听觉,因而经由外在人进入;而外在人只享受那些属于世界和自我的事物,也就是由利益和重要地位所产生的快乐。但当内在人通过重生被打开时,良善便经由内在人从主流入;这良善会采用已经通过外在人进入的信之真理并与之结合。它们越是结合在一起,秩序就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占据首位的,现在被置于末位。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将人里面属于生命的一切吸引到自己这里,好叫它们面朝上。这时,此人就会视那些属于主和天堂的事物为目的,视主自己为一切目的中的目的;而以前的东西,就是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则被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众所周知,手段唯独从目的获得自己的生命,离开这个目的就没有生命。因此,当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变成手段时,它们所拥有的生命就是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因为它们存在的目的是主。当一个人处于这样一种生命秩序时,利益和重要地位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祝福;但如果他处于颠倒的秩序,那么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诅咒。当一个人处于天堂的秩序时,一切事物都是一种祝福,主在马太 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3141.“为什么站在外边”表示有点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此处的情况是这样:主的神性理性是从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本身出生的。神性理性是以撒,而以撒是此处为神性真理的撒拉给此处为神性良善的亚伯拉罕所生的,如前所示(2010, 2063, 2093, 2172, 2621-2623节)。主的神性理性只以这种方式出生。事实上,它从主自己出生,因为主的本质存在是耶和华,或神性良善本身;而从它发出的主的本质存在也是耶和华的,是神性真理本身。理性中的神性良善,也就是以撒,是这样出生的:这良善不是与真理分离的良善,而是与神性真理在一起的神性良善。然而,合在一起的这两者被称为理性中的良善,或理性心智的良善;来自属世人的真理要与该良善结合,这真理就是“利百加”。主若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在良善和真理方面都变成神性,并且以通常的方式如此行(如前所述3138节),就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实现。因为这就是掌管一切重生,因而掌管主之荣耀的神性秩序(参看3138e节)。
流入属世人,并光照那里的一切事物的,正是理性中这经由神性真理而来的神性良善。此处描述了这个过程本身,即:神性良善首先稍微远一点流入,这就是此处“有点远”的意思;在主接受教导之前,它不想更直接或更近地流入。因为通常的方式是:教导必须首先到来,然后良善的流注照着教导的程度发生;被引入理性的良善,然后与它结合的真理不断从这个过程中出现,或说从这知识深度中流出。由此可见圣言的内义所包含的奥秘是何性质;这些奥秘的性质是这样:就连它们最宽泛的轮廓,或最笼统的事物,也几乎不被世人理解。然而,对天使来说,它们,连同永远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无数细节,都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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