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84.“就必须聘她为妻”表他这一方同意合法结合的一个象征。这从“嫁妆”、“聘”和“为妻”的含义清楚可知:“嫁妆”(dowry)和“聘”(endowing)是指同意的一个象征(参看4456节);“为妻”是指一个合法的结合,因为娶一个女人为妻表示与她合法结合。就灵义而言,一个非法结合是指真理与源于利益的快乐,或获得重要地位快乐的一种情感的结合;如果人们是为了这些快乐而学习教会的真理,那么这种情感就存在于他们里面。然而,这种结合不会对那些后来被主重生的人造成伤害,因为尽管这些情感仍伴随着他们,但却从属并服务于为了功用和生活的良善而对真理的一种情感。那些早期情感占据末位,尽管一开始,它们看上去占据首位。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其生命的秩序就被翻译转来,非法结合以这种方式转变为合法结合。
这种改变之所以能在一个人里面发生,是因为信之真理经由听觉,因而经由外在人进入;而外在人只享受那些属于世界和自我的事物,也就是由利益和重要地位所产生的快乐。但当内在人通过重生被打开时,良善便经由内在人从主流入;这良善会采用已经通过外在人进入的信之真理并与之结合。它们越是结合在一起,秩序就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占据首位的,现在被置于末位。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将人里面属于生命的一切吸引到自己这里,好叫它们面朝上。这时,此人就会视那些属于主和天堂的事物为目的,视主自己为一切目的中的目的;而以前的东西,就是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则被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众所周知,手段唯独从目的获得自己的生命,离开这个目的就没有生命。因此,当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变成手段时,它们所拥有的生命就是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因为它们存在的目的是主。当一个人处于这样一种生命秩序时,利益和重要地位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祝福;但如果他处于颠倒的秩序,那么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诅咒。当一个人处于天堂的秩序时,一切事物都是一种祝福,主在马太 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4415.新来的灵魂,或见习期的灵人,也就是说,肉身死后几天进入来世的人,发现来世竟然有光,都万分惊讶,因为他们带有无知的观念,即:除了太阳和物质火焰外,光再无其它源头。他们更不知道还有给理解力带来光明的光,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并没有发现这一点;甚至不知道这光赋予思考的能力,并通过流入凭尘世之光存在的形式而展现理解力所看到的一切事物。这些见习期的灵人若为善人,就被提入天上的社群,以接受教导,并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以便他们能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来世是有光的,并且这光比世上所能发出的还要强烈;与此同时,他们还会发现,他们在那里所居之光的量决定了聪明的程度。有些人被提入天堂之光,从那里与我说话,坦承他们从来不相信竟有这种事,相比之下,尘世之光就是黑暗。他们还从那光透过我的眼睛观看尘世之光,发现尘世之光无非是乌云,并心怀怜悯地说,这就是世人所在的光或黑暗。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天上的天使被称为“光明天使”;以及对世人来说,主就是光,因而是生命(约翰福音1: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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