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84.“就必须聘她为妻”表他这一方同意合法结合的一个象征。这从“嫁妆”、“聘”和“为妻”的含义清楚可知:“嫁妆”(dowry)和“聘”(endowing)是指同意的一个象征(参看4456节);“为妻”是指一个合法的结合,因为娶一个女人为妻表示与她合法结合。就灵义而言,一个非法结合是指真理与源于利益的快乐,或获得重要地位快乐的一种情感的结合;如果人们是为了这些快乐而学习教会的真理,那么这种情感就存在于他们里面。然而,这种结合不会对那些后来被主重生的人造成伤害,因为尽管这些情感仍伴随着他们,但却从属并服务于为了功用和生活的良善而对真理的一种情感。那些早期情感占据末位,尽管一开始,它们看上去占据首位。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其生命的秩序就被翻译转来,非法结合以这种方式转变为合法结合。
这种改变之所以能在一个人里面发生,是因为信之真理经由听觉,因而经由外在人进入;而外在人只享受那些属于世界和自我的事物,也就是由利益和重要地位所产生的快乐。但当内在人通过重生被打开时,良善便经由内在人从主流入;这良善会采用已经通过外在人进入的信之真理并与之结合。它们越是结合在一起,秩序就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占据首位的,现在被置于末位。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将人里面属于生命的一切吸引到自己这里,好叫它们面朝上。这时,此人就会视那些属于主和天堂的事物为目的,视主自己为一切目的中的目的;而以前的东西,就是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则被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众所周知,手段唯独从目的获得自己的生命,离开这个目的就没有生命。因此,当伴随利益和重要地位的快乐变成手段时,它们所拥有的生命就是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因为它们存在的目的是主。当一个人处于这样一种生命秩序时,利益和重要地位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祝福;但如果他处于颠倒的秩序,那么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诅咒。当一个人处于天堂的秩序时,一切事物都是一种祝福,主在马太 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9401.“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表主通过圣言的每一个部分实现这种结合。这从“耶和华所立的约”和“这一切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所立的约”是指主所实现的结合,因为“立约”表示与自己结合(参看9396节),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9373节);“这一切话”是指圣言的每一个部分,因为总的来说,从西乃山颁布的律法表示全部神性真理,因而表示每一个部分中的圣言(6752节)。圣言的一点一画都被启示的(参看7933, 9094e, 9198e, 9349节);因此,通过圣言(通过它的每一个部分)人们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
之所以说主实现结合,是因为主将一个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而不是反过来;事实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并照着一个人远离邪恶行径的程度而被他接受(9399节)。因为被学者称为物质流注的一种相互流注,也就是从一个人到主的流注,是不可能的(6322, 9110, 9111, 9216节)。此外,凡从人,从他自己发出之物,无非是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210, 215, 987, 5660, 5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人与主的结合是由主实现的,而不是由人实现的;与之相反的任何迹象都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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