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186

9186.“他就要按

9186.“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聘银来”表取而代之的另一个同意的真理。这从“银”、“交出”和“处女的聘礼”的含义清楚可知:“银”是指真理(参看1551, 2954, 5658, 6112, 6914, 6917节);“交出”是指取代前者的替代者,因为交出聘礼,不娶处女的人为她给出其它某种东西;“处女的聘礼”是指同意结合的一种象征,如刚才所述(9184节)。这象征就是同意内层良善,与其相一致的真理;因为聘礼是五十锭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申命记22:29),因而是指引入一种完全结合的真理。因为“银”表示真理,如刚才所示;“五十”表示完全(2252节),在此是指代替前者的其它真理,这些真理同意良善,并与它一致。前面已经说明这些真理是什么情况;不过,要补充以下内容,即:为叫一种非法结合变成一种合法结合,从主经由内在人流入的良善必须与通过外在人,也就是通过外在人的听觉进入的真理结合。如果这种真理与良善不一致,那么就必须有另一种相一致或同意结合的真理来取代它。
  可以举例说明这个主题;但由于关于良善与真理结合的概念被笼罩在黑暗中,因为人们已经将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分离,并将这良善抛在真理后面,几乎背弃它,所以任何例子都不会使这个主题变得更清晰。一般来说,没有人能理解圣言的内义,因而理解天使智慧的事物,除非他知道并明白,在天堂,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若没有彼此的联结,任何事物都不存在或产生。正因如此,那些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也就是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人,就陷入了黑暗,如那些声称一个人唯信得救,或单凭伴随信仰的信心得救之人。这些人把一切都归因于信,丝毫不归因于仁,所以根本不可能理解包含在圣言内义中的天上事物。事实上,他们在良善上陷入黑暗,由此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上,进而在真理本身上也陷入黑暗,因为这真理被笼罩在同样的黑暗中。如此多、如此大的错谬和异端邪说便由此产生。那些在真理被光照的人是少数被教导真理,并活出真理的人。
  要叫那些赞成唯信的人知道,在第二层天堂,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其一切思维观念皆源于通过这些天使所过的生活已经变成良善的真理。还要叫他们知道,在第三层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天使,其一切思维观念皆源于良善;因此,属天天使拥有智慧本身;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描述这种智慧的奇迹。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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