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1274.来世的奇事如下:
①就位置而言,灵人和天使的社群看似彼此不同,且互相分离,即便来世的地方和距离无非是各种各样的状态。
②位置和距离是相对人体而言的,所以无论身体转到哪个方向,右边的人似乎都在右边。这同样适用于左边或其它任何方向的人。
③没有哪些灵人和天使会离得太远,以至于无法被看见;然而,进入视野的不会多于主所允许的。
④主若允许,其他人正在思想的灵人(如他们活在肉身时以某种方式认识的人)会瞬间出现。他们离得如此之近,以至于就在耳边,触手可及,或站得稍远一点,尽管他们可能远在数千英里之外,甚至在不同的星球之间。原因在于,空间距离在来世毫无影响。
⑤天使没有任何时间概念,这在灵人界也一样,但在天堂更彻底。那么在主面前情况又会是什么样呢?每一个人都必与祂最充分地同在,并在祂的视野和旨意之下。
这些事看上去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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