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属天的奥秘 #4930

4930.“就给他起

4930.“就给他起名叫谢拉”表它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参看4927节)。“谢拉”所表示的性质就是真相的性质,而真相则是至此在内义上一直所论述的主题;这个真相就是,实际上良善才是头生的,真理只是表面上看是头生的。这个性质本身包含无数细节,这些无数细节无法在尘世之光,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因而能被天使的眼睛看到。人若看见诸如显现在天使面前的一个事物的性质,必目瞪口呆,承认他永远不会相信,还会承认,与天使相比,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在原文,“谢拉”表示“升起”,用来论及太阳及其光的第一个表象。这解释了为何这个儿子被起名叫谢拉,因为对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良善也是一样。良善首先升起,放出光芒,属世人里面的事物因这光而被光照,好叫它们能被看到,承认,最后相信。若非光从存在于人里面的良善流出,他永远不可能看见真理,乃至承认并相信它们,而是将它们要么视为那种为了平民百姓的缘故而不得不被称为真理的事物,要么视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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