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25

925.“耶和华闻了

925.“耶和华闻了那安息之气”表示源于这些事物的敬拜讨主喜悦,也就是说,源于“燔祭”所表示的仁和仁之信的敬拜讨主喜悦,如前所述(922:2-3节)。在圣言中,经上常说耶和华“闻安息之气”(译注:an odor of rest,常译为馨香之气),尤其来自“燔祭”的;这安息之气总表示讨喜悦或蒙悦纳之物。如祂从燔祭中“闻安息之气”(出埃及记29:18, 25, 41; 利未记1:9, 13, 17; 23:12-13, 18; 民数记28:6, 8, 13; 29:2, 6, 8, 13, 36),也从其它祭物中闻这气(利未记2:2, 9; 6:15, 21; 8:21, 28; 民数记15:3, 7, 13)。它们还被称为“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的火祭”,以此表示它们源于爱和仁。在圣言中,“火”和“火祭”(made by fire)当论及主和对祂的敬拜时,表示爱。这同样适用于“食物”(译注:bread,或译为粮,饼),这也是为何通过燔祭和祭物来举行的代表性敬拜被称为“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的火祭的食物”(利未记3:11, 16)。
“气味”之所以表示讨喜悦并蒙悦纳之物,因而在犹太教会,一种气味就是讨喜欢并归于耶和华或主之物的一个代表,是因为仁之良善和源于仁的信之真理就对应于香甜、怡人的气味。这种对应关系及其性质从天上围绕灵人和天使的气场清楚看出来,那里的气场是爱和信的气场,可清晰感知到。这些气场乃是这样:当一位善灵或天使,也就是一个善灵或天使的社群靠近时,只要主乐意,这位灵人或天使,也就是社群在爱和信方面的性质立刻就被察觉,即便在远处;靠得越近,感觉就越清晰。这虽令人难以置信,但却是千真万确的。这就是来世的交流,这就是感知。因此,当主乐意时,没有必要进行广泛调查以发现一个灵魂或灵人的性质,因为他一靠近就能得知。世上气味的气场就对应于这些气场。它们以这种方式相对应,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主乐意时,爱和信的气场会在灵人界转化为香甜怡人的气味的气场,并被明显感知到。
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安息之气”表示讨喜悦之物从何而来且是为何,又为何在犹太教会,一种气味会成为一个代表,为何此处“安息之气”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安息之气描述的是平安,也就是平安的愉悦感。平安作为综合体包含了主国度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为主国度的状态是一种平安的状态,并且由对主的爱和信所产生的一切幸福状态都出现在平安的状态中。现在所说的这一切不仅表明代表本质上是什么,还表明为何在犹太教会,焚香的祭坛在帷帐和施恩座前面,为何祭物中有那么多乳香的供物,又为何在焚香、乳香和膏油中会用到那么多香料。因此,这一切表明在圣言中,“安息之气”、“焚香”和“乳香”表示什么,即表示爱的属天事物和源于这些事物的信之属灵事物,就是总体上源于爱和信的一切讨喜悦之物。
如以西结书:
在我的圣山,就是以色列高处的山,以色列全家,那陆地所有的人,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里悦纳他们,在那里我要索取你们的供物,以及你们一切神圣行为中包含礼物的初熟果子。我必因安息之气悦纳你们。(以西结书20:40-41)
此处“安息之气”论及燔祭和礼物,也就是源于仁及其信的敬拜,这种敬拜由燔祭和礼物来表示,因而是蒙悦纳的,蒙悦纳由“气味”来表示。阿摩司书:
我恨恶、我鄙弃你们的节期,也不闻你们严肃会的馨香之气,因为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礼物,它们却不蒙悦纳。(阿摩司书5:21-22)
此处“气(味)”明显表示讨喜悦或蒙悦纳之物。论到以撒祝福雅各而非以扫,经上说:
雅各就近前,以撒亲吻了他;以撒一闻他衣服上的气味,就给他祝福说,看,我儿的气味如同耶和华赐福之田地的气味一样。(创世记 27:27)
“他衣服上的气味”表示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它讨人喜悦,是因为它与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和谐一致,其讨人喜悦的品质被描述为“田地的气味”。

属天的奥秘 #9473

9473.“点灯的油

9473.“点灯的油”表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这从“油”和“灯”的含义清楚可知:“油”是指爱之良善(参看886, 4582, 4638节);“灯”是指相爱和仁爱。“灯”是指相爱,这凭的是表示这爱的火焰;“灯”也指仁爱,这凭的是火焰所发的热和光。因为属灵之热就是仁之良善,属灵之光就是信之真理。
  此处必须简要说明何谓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任何事物都不是凭自己产生的,都是从先于它自身之物产生。真理和良善也是这种情况。凡有某种其它事物从中产生的事物都是内在,而产生的这某种其它事物则是这内在的外在。所有事物的产生,其情形无一例外,都像原因和结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原因,结果就不能产生。有效的原因是结果的内在,而结果则是这原因的外在。其情形还像努力和动作,没有努力,动作就不能产生;因此,努力停止,动作就会停止。所以,动作的内在是努力,或动力。这种情形与心智中的努力,即意愿,和身体中的动作,即行为的情形很相似;因为没有意愿,行为不能产生;意愿停止,行为就停止;因此,行为的内在是意愿。由此明显可知,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里面都必有一个内在,以便它们可以产生,然后持续存在;若没有内在,它们什么也不是。
  这种情形与爱之良善的情形是一样的;它若没有内在良善在自己里面,就不是良善。信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仁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而仁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相爱的良善,也就是外在的属天良善。相爱的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的良善;这良善是内在的属天良善。而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系神性的良善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这后一种良善必存在于一切良善里面,以便它可以成为良善;因此,没有任何良善能存在,除非它的内在源于系神性的这良善。除非它的内在来自这个源头,否则它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这时它来源于此人自己,凡从人发出之物都是邪恶。这是因为人在他所行的一切良善中皆关注他自己,也关注世界,因而不关注主,也不关注天堂。主与天堂即便进入他的思维,对他来说也仅仅是服务他获得个人地位和利益的手段。因此,这些善行就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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